ilikegoodgod wrote:
事實證明,
兩段式左轉比未兩段式左轉能降低為數不少路口肇事率!
光以降低這些車禍導致的傷亡所付出的社會成本來看,
兩段式左轉確有其必要!
...(恕刪)
這是似是而非的道理,不怪這位弟兄,因為大多數人都被這種看似有道理的邏輯給迷惑
本來車流交織處就會有事故,以前規定內側禁行機車可以直接左轉時,車流有交織當然會有事故的機會
那麼就規定機車要兩段式左轉,少了很大一部分的車流交織,當然路口肇事率會降低
可是,假如兩段式左轉可以降低肇事率,那麼,何必只針對機車
應該要全部的車種都兩段式左轉
有100輛汽車和100輛機車同時使用路口
然後拿掉100輛機車,讓他們在右邊多等一次紅燈,讓100輛汽車先走,廢話,肇事率當然降低了
1萬個人一起去逛街,造成街上100分髒亂
規定其中較窮的5000人不准上街,所以只剩下較富有的5000人在逛街,街上當然只有50分髒亂
這樣的結論居然是 "事實證明,窮人禁止上街可以減低街道上的髒亂"
是這樣嗎? 當然不是
反過來想,為何不是禁止汽車直接左轉(必須要三段式右轉代替左轉),讓內車道取消禁行機車,
內車道只給機車直接左轉使用
這樣也可以降低路口肇事率啊,對吧
重點是,不應該針對特定族群去做限制
路口肇事率高,應該正本清源來改善,以路權觀念和車速分流概念來檢討規劃才對
要減少婦女被強暴事件,具體作法怎麼反而是限制婦女出門呢? 何其慌謬,對吧
小惡魔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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