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叫菜逼巴 wrote:這能撞到 是晚上嗎?....還是在騎車用手機吧 !!另外嘴一下 這路口有畫斑馬線,但是沒有插閃黃燈號誌...這邊官員是吃屎長大的嗎? 誰規定斑馬線一定要搭閃黃燈誰吃屎長大還不一定勒無號誌路口不管有沒有閃黃燈都要減速
csung0928 wrote:人家支線道照規定都停...(恕刪) 那個…對方確實是停下來了,但是如我文章內打的他是停在外車道上面😢;請問停的位置對肇責也會有影響嗎?還是說他當下只要是靜止的就一定比較有利呢?🙏🙏
雙方都有責任,對方違規騎單車道是一回事,主要是你去撞他,所以你的責任會比較多,有行車記錄器影片那最好。留言區說主幹道路權大這是一回事,對方停在路上過了多久時間撞上才是爭議點所在。最終上法院,法官會說 你應注意而未注意。能直接在警局直接把事情處理掉是最好,後續走到調解這步就代表準備要上法院了,所以其實沒什麼屁用,有過經驗的人都知道調解員就牆頭草。你能做的就只是跟對方談賠償金,別天真想著如何花點小錢就能處理掉。如果對方擺明故意開出天價刁難,你能請出勢力夠大的人出面幫忙談是最好的。法官看的是態度。拿出多少誠意=拿出多少錢。在台灣,靠山真的很重要。經過這次教訓,下次騎車多注意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