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昨天換我被擊落了… 肇責判定


zenus wrote:
汽車肇責大,不過你有...(恕刪)


你確定有受傷的最大?

我在12年前開車跟機車對撞,
機車騎士受傷,
你猜最後結果是什麼?
我肇責0,
與對方和解失敗,
我上法院提告,
最後我勝訴。
對方還是不賠,
強制執行扣押薪水。


如果沒上過法院,
真的不要亂講。
請按我

上面這位大大有分享很詳細的機車車禍和解流程

包含他自己的改裝品、人身部品、受傷醫藥費、、、如何出險

給您參考一下

mintsern wrote:
你確定有受傷的最大?...(恕刪)


您這是特殊情況 "對撞"

聽起來像是對方逆向?

說明一下當下情況吧。
不然有受傷夠會哭,基本上都贏。

Miner-阿倫 wrote:
謝謝大大,我比較不懂的是您所提出的第二點,我是在他後方沒錯,是因為未保持安全車距的肇事責任會比未打方向燈跟未禮讓直行車大嗎(恕刪)


如是同車道,你在他後方,你當然就要等他右轉完成啊... 你把自己想像成一台汽車就知道了,他右轉沒完成,你如何前進?禮讓直行車不是在這個場合用的。

不過如果你是在他的右方,那肇責比例就會完全不同了。
K20D, GF1, WX5, E-P3, RX100, SH-50, E-P5, Stylus1,

Yakumo wrote: 如是同車道,你在他後方,你當然就要...(恕刪)

基本上應該不能同車道超車

機車行駛最右側本來就是正常
汽車右轉也是要看右側是否來車

大大的說法是直行車禮讓轉彎車只適用於左轉囉?
因為也不能從中間車道右轉對吧?

所以依照大大的說法 我只要在最右側車道要右轉就可以直接轉完全不用管後面的機車
因為他們本來就應該排隊,撞到後面的錯?


是否有點奇怪?
汽車在左 你在汽車右 ?

他要右轉時你是在汽車右後方 還是 正後方 ?


看照片像是你在汽車右方


若是這樣你是違規行車........但對方也是有責任(未打方向燈即轉向)
mintsern wrote: 你確定有受傷的最大? 我在12年...(恕刪)

如果對方在提告傷害呢?

Miner-阿倫 wrote:
補上當時車禍第一現場...(恕刪)


現場照好明顯啊……


(二)、目前的肇責有可能的是:
對方: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沒了,兩車為前後車關係
右轉未打方向燈、有,但前後車狀況下,肇責比例可能佔很小
應注意未注意理論上是沒了

己方:
應注意未注意、中了
未保持安全距離中了
車輛操作不當可能
超速可能


樓主你可能肇責比較大


az126001 wrote:
基本上應該不能同車道超車

機車行駛最右側本來就是正常



這裏怪怪的,機車沒有必要行駛在「車道最右側」甚至路肩。但如果是「最右側車道」就還算正常。


汽車右轉也是要看右側是否來車

大大的說法是直行車禮讓轉彎車只適用於左轉囉?
因為也不能從中間車道右轉對吧?



如果是同向多車道,右轉車需要在路口前方 30 還是 50 公尺就切換到最右側車道或慢車道,並且在右轉彎動作 5 秒前 (or 幾公尺忘了) 打方向燈,才可以進行右轉。除非那條中間車道有標示可右轉,不然在中間車道直接右轉通常也是違規。不過路上很多駕駛的駕照是用雞腿換的,違規右轉的一堆。


所以依照大大的說法 我只要在最右側車道要右轉就可以直接轉完全不用管後面的機車
因為他們本來就應該排隊,撞到後面的錯?

是否有點奇怪?


「直行車禮讓轉彎車」並不能拿來解釋同車道的前後車關係。google 一下就可以看到列舉的情形。

這樣子說,有時我們在過綠燈的時候,還是會去看橫向來車... 怕有人闖紅燈。這件事很好笑,我方是綠燈,竟然要小心橫向闖紅燈,要提醒自己綠燈不要衝第一個。

然後,即使本來同車道不能超車,但台灣機車很多,有時會冒出分割車道的情形。沒發生事故還好,發生事故的時候揮不完。

而且的確,不論你今天是開車或騎車,你打了方向燈要右轉,卻突然發現後方一堆機車堅持要從你右側通過,做何感想?我大部份時間身為機車族,遇到前車要右轉,在我無法變換至左方車道的情況下,我的確是減速甚至停下等它完成轉彎才繼續前進。

實務上,不論對錯,沒人想發生碰撞,如果前車在路口打了方向燈,且在右轉中遭受到同車道後方車輛的撞擊,後方車輛的肇責較大。同樣的,就像害怕有人闖紅燈,我在右轉的時候,也很怕有人硬要從我右方通過。

在同車道的情況下,後車免不了來張「未保持安全距離」,甚至萬惡的「應注意而未注意」。我想,前車有無打方向燈,與打方向燈的時間距離,應該都可以影響肇責比例。

K20D, GF1, WX5, E-P3, RX100, SH-50, E-P5, Stylus1,
mintsern wrote:
你確定有受傷的最大?
我在12年前開車跟機車對撞,
機車騎士受傷,
你猜最後結果是什麼?
與對方和解失敗,
我上法院提告,

其實你搞錯受傷最大的意義啦。
受傷不一定會影響到肇責

但主要是以刑逼民吧。傷害是刑事事件,
受傷方用這招,可以讓檢察官來處理。
通常傷害會不會起訴或是減刑,是看對方有沒有悔意
(也就是有和解,通常會減輕傷害的刑責)
即便你這邊無肇責,對方仍可能會用這點來來搞你。

當然受傷方有錯,弄到後來也不一定告的成。
只是對於怕事的人或是時間寶貴的人,即便自己有錯,寧可花錢解決。
對方很明顯不會玩這招 以刑逼民。

當然遇到像你這樣會爭取自己權益的人,不怕上法院,
弄到後來,我相信傷害罪也不一定告的起來。

很多人就不一定會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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