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這兩台我會買many,車廂比較大,加速也比較好些,前煞車也比add好,買來不用再花錢改。買過add SS兩個月賣了,只能說此車速度太溫和。缺點前煞車也太濫,要花錢改善,因為想省錢先試者換過皮跟TT92,煞車還是很濫,要騎長久卡鉗必需要改。還有大燈不夠亮~
a1619252730 wrote:如果是這兩台我會買m...(恕刪) uz車系本來就是小型速克達很多零件結構跟性能極限以耐用跟低造車成本為出發點但如果設計者的思維跟原廠對這塊市場的策略滿足不了欲購入車主的用車需求那麼除了改裝就是選擇其他車種這個不是設計好或不好的問題觀念本應如此至於另一台可以等改款或是等出清舊款時的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