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羽夜雪 wrote:把你的問題還給你路上...(恕刪) 駕駛車輛不用駕照?駕照是政府認為人民可以安全駕駛的合格證明但政府卻濫發駕駛執照再把問題丟給人民...問題是該歸咎於誰?再言之...有駕照的阿婆就一定不會守規矩?有駕照的年輕人就一定守規矩?這只是機率問題...不然考照條件就會設限"阿婆不能考照"的條件... 但..也要先定義"阿婆"這名詞才行~~所以才有道交處罰條例來處罰合格駕駛人中的違規行為....偷搶拐騙是人性.. 沒經過考核... 但是也有處罰行為的法律約束...兩個是完全不同層級的事物... 難以比擬~所以政府不就跟一般人民一樣... 以偏概全? 那政府的專業在哪裡......對齁...不用專業.. 因為前游揆曾說:專業不能凌駕於民意...所以傾聽民眾的"常識"來施政就好....邁向亞里斯多德的"暴民政治"~~愛因斯坦:「常識就是人到十八歲為止所累積的各種偏見。」...霍金:「我們一生被人教導很多常識,但常識往往只是偏見的代名詞。」補充有人會問... 沒兩段式左轉,那怎麼約束左轉行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八條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二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一、在轉彎或彎換車道前,未使用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 未慢行者。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者。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區,佔用車道搶先左轉彎者。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首左轉彎,不先駛內側車道 者。五、四車道以上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者。六、轉彎不讓直行車先行,或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 開始轉彎,直行車不讓轉彎車先行者。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 車道者。
兩段式左轉某些情況安全,但我覺得不需要硬性規定,不打方向燈左轉右轉都危險...若直接轉又遇到禁行機車的問題,機車的路權有必要檢討,汽車怕撞到機車所以內線進行機車+機車左轉要兩段式,但騎慢車道又要躲右轉的汽車 公車+路邊停車+突然開車門好像也沒比較安全....
ataidx wrote:駕駛車輛不用駕照?駕...(恕刪) 這個就跟先有蛋還是先有雞是一樣的問題濫發是一回事,重點還是在人拿了刀也可以殺人,那是不是買刀都要約束跟管制?"駕照是政府認為人民可以安全駕駛的合格證明"政府可是沒有這樣認為喔駕照只是在許可在路上駕駛機動車輛不是"安全駕駛"
台灣阿程 wrote:沒有兩段式左轉的話車禍事件會更多吧台灣不管是汽車還是機車駕駛人都把道路當自己家的汽車機車互相爭道..........(恕刪) 這是結果誤導機車兩段式左轉-->車禍變少-->代表兩段式左轉能減少車禍 -->所以強制規定機車要兩段式左轉等同於婦女不出門-->強姦案變少-->所以強制規定婦女不能出門在馬路,只要有車流交織,就會有出問題的機率禁止某些車輛的直接左轉和內側車道權力,當然車交織變少了,車禍當然少但,兩段式左轉代表著要多過一次紅燈,快車道禁行機車,高架道進行機車,代表機車路權受限Topic在於 "為何被犧牲的是機車"如果要拿掉機車行駛內車道和直接左轉的路權,那麼相對的,也要釋放出對應路權給機車這20年,看來,似乎沒有機車族群要的只是平權而已
CWC20030205 wrote:機車族群要的只是平權而已...(恕刪) 我倒是覺得大多數的騎士沒要那麼多只要路權差異不要太大我想多數人都可以接受像是禁行機車道取締本該就有個優先度路邊違停不抓,先去抓禁行機車道的機車?如果外側車道能嚴格執行淨空,也不需要機車黨去爭取取消禁行機車但結果是警察開單也是為了自己能交差我相信如果多數機車能在外車道騎的好好的,對於取消禁行機車迴響恐怕沒那麼大但目前的環境就是不可能,警察的開單方式也不會有先後順序(這裡指的是開單的大方向,而不是不抓)可以說的太多了,要改善交通其實不難,難的是人心沒有政府願意去大刀改變,因為不想得罪人民不想得罪人民的情況下就是百姓們慢慢的自食其果,看哪天倒霉的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