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boy200 wrote:既然「無法保持立即行(恕刪) 用點腦子吧就是無法保立即行駛狀態才被拍到被拍到前立刻騎走不就好了不然等你機車可以無人駕駛 隨call隨到 立即行駛法律的目的就是來對付這些不守秩序的你方便就別人不方便 懂?
這個角度沒有照到周圍,樓主應該申訴的理由是:「狹窄巷弄前方遇會車,因此暫避此處,等待前方車輛會車後即通行。」不要把焦點放在,停不停。就像在停等紅燈這樣的意思,否則道路上停紅綠燈不都要開罰。法律上如果你可以說明,對方沒有反證,那就有機會。除非警察掉巷子裡面錄影帶,舉反證。相信我,警察沒有閒功夫拉!這張單子罰不罰,不關警察荷包的!<=人不在車上,就沒救了。
u8511821 wrote:這個角度沒有照到周圍,樓主應該申訴的理由是:「狹窄巷弄前方遇會車,因此暫避此處,等待前方車輛會車後即通行。 樓主不回來改標題,持續誤導人去看看回函寫什麼好嗎,都看檢舉的影片了人都不在車上了,還會什麼車。 不如說遇塞車,我暫時去吃個飯回來即通行
NANBU1884 wrote:用點腦子吧就是無法保(恕刪) 可惜法律不是用你的腦子來解讀的哦!一堆人覺得法律應該是怎樣就是怎樣,人家都把爭議處給點出來了,連花點腦子去google 查證一下都不願意,還在那邊跳針人不在車上啦啦啦…總歸一句,老百姓再怎麼不用腦都不會被苛責的!但如果是承辦警不用腦,還用正式公文來裝死硬拗,這就真的可悲了…
xboy200 wrote:可惜法律不是用你的腦(恕刪) 可惜法律不是用你的腦子來解讀,那犯人今天就不會被開罰單啦,這篇廢文也不會存在了一堆鯛民民覺的他想怎麼樣就是怎麼樣,明明沒爭議還要po篇廢文給人電,連花點腦子google查證一下也不願意,還有在那邊附和啦啦啦總歸一句,鯛民再怎麼盧都不會被苛責的,但如果還有一堆鯛民附和,還在po文裝死硬拗給人笑,這就真的可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