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車禍...汽車雙黃線迴轉,對方態度不佳不願認錯。

jackel996 wrote:
我只記得我聽過警察對...(恕刪)


非常贊成47F的說法....如果對方不違規迴轉的話....騎快車也不會撞倒(更何況樓主已經表明車速不快)
vhsin964 wrote:
如果100%無肇責,譬如逆向來撞、或是機車騎上高速公路被撞,法官也許可以裁量無過司責任。...(恕刪)


那你真的嚇我一跳了,你可能沒仔細看我的PO文,我也是指對方100%肇責時,己方就無過失傷害的問題了,這樣對吧!
不可說 wrote:
那你真的嚇我一跳了,...(恕刪)


這實在很難說,司法邏輯有時候會超乎我們想像的。
露營雜記:snowpeakcamping.blogspot.com Bikes http://hd-fortyeight.blogspot.tw/
vhsin964 wrote:
這實在很難說,司法邏...(恕刪)


+1很贊同....現在司法判的結論及邏輯確實跟正常想像不同,
不清楚是全民多數人是白癡還是法律規定是保障強權,
不過很清楚的是周遭多數朋友都不相信司法,
車禍或是糾紛能避免上法院就避免...。
chu5955 wrote:
+1很贊同....現...(恕刪)


所以我現在對車禍事故的原則是能凹保險公司處理就凹保險公司處理,不能的花3-5000現場擺平就給他花下去,不然雙方都認為自己對的話,單單跑警局跑裁決甚至於跑法院所浪費的時間精神就不是那3-5000了.
不過遇到水果日報上那幾位法官可能會說路上的線劃歪了,所以汽車會無罪吧,離題了..
這很明顯阿 明明就對方的錯 那位太太應該是很緊張 才會在那邊講一些543的 路上就是有這些白目的 明明就自己錯 還辯稱自己完全是對的 沒錯 趕快去驗傷 她的態度如果還是一樣很惡劣 那就不要跟她和解 就像上面的大大說的 要賠的任何東西都叫她陪 就連精神損傷也一樣叫她陪 你又沒錯 可以正當的理直氣壯的跟她索賠
跟誰撞誰關係不大,跟快不快也沒啥關係,外行人才會一下車就指責對方開太快或騎太快,要不然就是她想虎你‧
基本上車禍肇責歸屬判定是看路權,轉彎車讓直行車,起駛車讓行進中車輛,小路車讓幹道車,閃紅燈讓閃黃燈等等,要多讓呢?根據警察盃盃的說法,要讓到撞不到為止,只要有肇事,沒路權的一定錯,基本上她是起始車又是轉彎車,根本沒有什麼好輝的,如果開版大沒閃到對向車道去,就是100分了,因為你的路權在正向車道,閃到對面去,有可能撞到第三者,對方也有可能主張你本來就行使對向車道,他無法行使應注意之義務,切記,重點在路權‧

再來是和解,通常對受傷者表示關心,一方面是人情事故,一方面也是希望是出善意,和解時可以快速談個便宜的和解金,若是對方找保險公司跟你公事公辦,那你就跟她把帳算清楚,連無法上班的損失跟精神賠償,還有受傷後遺症,以及車子未修復期間的交通費(單據要留下來)等等都跟她算清楚,和解一天未達成,費用愈拖愈多,調解委員會後是簡易法庭,一關又一關,她一定會後悔當初沒有帶水果去看你女朋友的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力於我何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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