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pon121 wrote:留紙條還真有禮貌讚一個,話說版主,你的排氣吵到人還好意思說...換作是我一定把你的排氣管給拆了,再多踹幾腳,還有臉去找警察!怎麼現在的小屁孩都活在自己的是世界,以自己的想法為中心!唉~悲哀!...(恕刪) 那請問行人走路擋到你,你是不是要開車把他撞飛?
67711 wrote:舉證是你的責任,既然...(恕刪) 他還需要舉證鄰居弄到他的車的證據。不然找警察來跟發文到底是幹啥米。而且之前還已經有互動好幾次,代表什麼?溝通無效阿!溝通無效阿!溝通無效阿!溝通無效阿!溝通無效阿!溝通無效阿!他就是不會改善良一點的管。打從一開始的邏輯就有盲點。虧大家用這麼高等的邏輯來回。
請自我檢討,或許他不該移你的車,也不該破壞你的車!但你捫心自問,這隻管子一點都不吵?沒影響到附近的住戶?別這麼自私好嗎?我的話就會對你好一點,送你去驗車!讓你多跑幾次監理站,而我只需照相+上網報案而已!
我只能說你自找的...就算你的是神車完全沒有噪音但是你車子的樣子躺者就是會中槍你車子的樣子就是會讓人聯想到噪音...車子你選的自己想辦法解決移車這東西警察也無奈要是你知道是誰留的字條也許你可以跟他溝通或著當面跟他說你會遷遠一點再發動請他聽一聽你車子排氣管的聲音確定不是你的車XX00之類的要"蝦趴"也是要有代價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