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宜最惡砂石車 wrote:我自己是學生 本身滿...(恕刪) 下次記得立馬撥 119==============================插個花....就跟開車的不一定有駕照一樣 之前學生時代就有個開車來的 (住基隆太遠)結果教官都只抽查機車.....有次汽車就出車禍....事情就爆出來了
發生車禍報警處理就對了!除非雙方只是小擦撞,雙方都有過失,沒有人受傷,也沒有影響到交通,賠償問題雙方達成共識並現場解決的情況下,不報警就沒有什麼影響,不然一定要報警作筆錄,以免雙方現場談好理賠金額,事後肇事一方反悔!要追討對方不理也拿他沒辦法,有報案,醫藥費問保險公司是否可以理賠,不過在找不到肇事者的情況下,可能無法理賠,修車的費用,一般強制險沒有包含這部分,除非另外加保,但保費蠻高的,修理的收據要收好,要是找到肇事者,可以要求理賠,有報案,可以拿報案的證明(請警察開給你),去找監視器的畫面並調閱,一般里長或鄰長管的,要把資料燒成光碟,一片要1000,幾年前有燒過,不知道有沒有漲?只要是一片燒得下的容量,不管只是一個檔案或100個檔案,價格都一樣,因為通常一台電腦存的不只一台監視器畫面,可以把那時間所有的畫面都看過之後,再決定要燒哪些檔案,至於可不可以用隨身碟COPY,要看監視器維修的廠商願不願意,畢竟他們是靠這個賺錢,白白讓你拿走,可能會找理由拒絕,所以還是花點錢吧!如果是警察局的監視器,就要問看看,我沒有遇到過不知道,最好在一個星期內去找,有些設定是一個星期會把資料清除,晚了就找不到資料了!去現場看附近有哪些監視器,再問當地的里長,要去哪裡找畫面,通常是在里長或鄰長家裡,或附近的守衛室,車禍的對錯,跟有沒有駕照沒有一定的關係,誰說有駕照的人就不會違規,我覺得有駕照知道交通規則,違規是不是知法犯法,應該罰更重,如果是學生就沒有駕照,那一些大學生,研究生,甚至於博士生不就都沒有駕照?這個社會就是講話大聲的人有理,歐巴桑每天在菜市場跟攤販殺價,怎麼會不懂得這個道理,明知自己理虧,一見對方是沒見過什麼世面的人,當然就先聲奪人,強辭奪理,講一些似是而非的謬論,趁對方被唬得一楞一楞的時候,趁機逃逸,要是真的是你有錯,歐巴桑算得那麼精,他巴不得警方到現場作完筆錄,再裝可憐狠狠的敲你一筆,怎麼可能那麼輕易的放過你,即使真的是無照駕駛,要罰也是警方的事,跟理賠一點關係也沒有,除非有發生人員傷亡時,法官在判刑時會加重刑責,但通常無照駕駛大多是未成年,在刑責上,通常又會從輕量刑,像我有個同事,因為趕上班,在路口被里長婆撞到了!覺得自己沒錯,就趕去公司,結果對方里長婆當然不是省油的燈,抓到機會就告對方肇事逃逸,結果還要求賠償醫藥費,因為有受傷,同事的老婆為了息事寧人,就付給對方醫藥費,對方才沒有提告,因為有人受傷時,肇事逃逸好像有刑事責任,結果同事就一直很不服氣,所以一旦發生比較嚴重的車禍,即使趕著上班,打個電話告知同事情況,我想大家都能諒解,因為即使是肇事者受傷,被害人離開現場一樣算肇事逃逸,因為人不在現場,報警的人可以歪曲事實,即使有畫面佐證,離開了現場是事實,還是算肇事逃逸,所以發生車禍一定要報案,且要記住對方車號,若對方想要離開,可以告知,不管對或錯,沒有等警察到現場就離開,就算肇事逃逸,若怕妨礙交通,可以先在地上作記號,標明車號及車子的輪子,車子行進方向及車頭車尾,汽車的話,就把車子的四個角作記號再把輪子的位置畫出來,並劃箭頭表示車子前進方向,寫好車號之後,以不同的角度拍照,以前都要隨時帶相機,現在智慧型手機人手一支,2台車子都要作記號也都要拍在同一張照片裡,拍好後如果可以移動,就把車移到路邊,再等警察來處理,如果無法移動,就找拖吊車來處理,畫線專用的筆,一般文具行應該都有賣,白色的粉筆或石筆或蠟筆都可以,只要能作記號的都行,車上放一支也不佔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