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騎車, 被撞死, 家屬要警察給交代?????

.....為瞎咪 駕駛先生好好的遵守交通規則(不超速+闖紅燈),莫名其妙被撞 還要吃上業務過失致死.....1萬

個為瞎咪

JOJO CHANG wrote:
.....為瞎咪 駕...(恕刪)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阿
倒楣只能認了不然還能怎樣
之前那個倒楣的重機車友事件也不是這樣嗎
心虛做壞事者99%看到警察都會跑!屁小孩都是這樣!有這樣的屁小孩我看父母品德也好不到哪去,加上台灣警察實在可悲,不能打嫌疑犯耶!掏槍還要寫一大堆報告(X的!那警察幹嘛配槍?用電擊棒對付拿改裝火力強大槍械的匪徒嗎?)若是美國或菲律賓警察警棍早就打下去了!先開槍制伏嫌犯再說!免得被暴徒打死!
官不收
人不收
自有天收
到鼠了都鼠不認錯
真是悲哀
祝大家年年都有頭香可以插!

想起最近在別的網站看到的圖片, 突然覺得情況還真類似


現在台灣的法律判決告訴我們一件事

當我們自己犯錯的時候
第一時間不必反省
立刻去找別人麻煩就對了
( 警察、軍公教、醫護人員、都是好下手的肥羊)

反正告贏大賺一筆
告輸也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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