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的浪漫 wrote:武士刀比西瓜刀短?那...(恕刪) 那叫太刀,玩過信長沒有?對不起我開個玩笑,沒別的意思,不過短一點的武士刀就是真的叫太刀。說到防狼噴霧,小弟我有經驗,高中某次晚自習,大夥趁老師不在,有人竟然拿了防狼噴霧朝地板噴了一下,真的只有一下喔!然後就看到所有人一哄而散,實在是太嗆了,我整整五分鐘說不話來,眼淚狂流,猛咳嗽,我覺得,防狼噴霧倒是一個防身不錯的好選擇
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這句話是很現實很殘酷的.弄的方法很多,看當事人會不會用而已.警察也是公務人員,權力不是無限上綱.黑羽斷翼 wrote:也許你會說..法律沒要求你配合那警子會說..法律只說我有權請你回去喝幾個小時的茶就對啦..我們慢慢喝 不過關於這部份,我想不是這個討論串的重點.恕我不繼續參與這方面的討論我會攜帶武器的用意,很簡單.我寧願別人沒了兒子然後上電視說我兒子平常很乖很孝順,他不會上街砍人的.也不願意我女兒沒有了爸爸.
優力膠條+1 ~~其實小弟是MACE柱狀噴霧劑加上甩棍常備的以前小時候的年代裡 , 小弟怎樣都不知道那些朋友們怎能豪邁迪爵就能插上尺二仔就上街 ....重點是還不小心抽出來過現在小弟是打算把甩棍退役改成塑鋼製Sjambok , 汽車上放的則是伸縮式鋼製螺帽板手攜帶甩棍被臨檢抓到:::當成攜帶警械處理攜帶優力膠被臨檢抓到 ::可以回答那是工業用避震產品攜帶Sjambok被臨檢抓到 ::: 可以回答家裡的包租婆要拿這來叫他女王
dsenri75728 wrote:現在騎車 很常遇到一...(恕刪) 我沒這習慣...也不會帶因為不舒服對方下車挑釁 我直接反應就是擺出拳擊手姿勢左右跳動對方嚇到趕緊跳上車切方向燈跑人人身裝備是很有用的,話說回來甩棍發這版qq
小弟在某些因緣際會之下進了派出所,身上的東西&包包被要求攤開來展示(當然小弟可以拒絕),內容物就兩支26"ASP甩棍,折刀1支,mace兩罐...我還跟警察伯伯炫耀說我的ASP打壞掉寄回美國會送我新的結果如何?這些都是合法的防身武器,有哪個法條能夠將我法辦或沒入?上面有大大提到taser電擊槍,如果沒有向縣市政府警察局提出申請,是違法的,依法可沒收&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況且一次只能發射一發(最近有出新款,可以連射3發,但是官方說只提供給軍警保全單位),價格昂貴,發射後現場會殘留細微辨識晶片,電池耐久度等等,並不是一個好的選擇.平時若沒有常練習甩棍習慣者,用力揮舞及棍身接觸打擊點時手腕容易受傷,我想sabre或mace是最好最方便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