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S跟台灣的郵寄方式很不一樣,從運送方式(速度)到有無簽收和保險都有不同費率,買東西前最好先研究清楚。不過這方面也要看賣方,USPS有的選項,不見得賣方就會配合...其實美國寄東西本來就不太可靠,延誤/寄丟都是家常便飯,之前也遇過隨便找了一個非收件人的就讓他簽收了...賣方似乎也見怪不怪,反正保險賠錢了事。真正重要的東西大多是靠Fedex,DHL之類的民間快遞,一分錢一分貨...也是因為這樣,這些貨運業者生意才能坐大。
終極書僮 wrote:美國快遞這麼好做 人不再家就直接丟門口? s855051 wrote:只是找不到收件人就直接把東西丟著而不是再次遞送或退回寄件人,這種遞送方式不會引起糾紛嗎? UPS送亞馬遜商品幾乎都會這樣,反正被偷他們會再重寄一份。美國工資貴,很多治安好的地方快遞員再跑一趟的成本比平均失竊損失還高,若該街區失竊率高,那可能10美金的商品都會要求簽收,我們家附近可能從來沒被偷過包裹,我買900美金的筆電也是一樣丟門口就走。
zkevin wrote:有約定時間,人不在就可以直接放門口不用簽收。太環保了。希望台灣可以立法通過。 你在講笑話嗎?家父89歲有資源回收的樂趣,可能有失智症的傾向,順手撿拾他人家門口物品被控告侵占或竊盜罪,4月6日才上法庭,你的貨品不簽收直接放門口不怕移工或吸毒者或失智者或其他們民眾順手摸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