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篇文章有討論.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567016
網路上也有人回應如下:
所謂「回覆原狀」,自然是回覆到損害發生前原有的狀態,所以即使對方肇事後(理賠者)要求被撞車輛到所認識的保養場修理,被撞者則有權要求以原廠零件來維修車輛,假設該修車廠無法取得原廠零件時,當然車輛就應該回原廠回覆到損害發生前原有的狀態。
出處: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3052703586
供樓主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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