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更新)老爸的CAMRY在台南中華西路二段原廠保養廠失竊,真的變頭又大了

tck7237 wrote:
我想大家的意思應該是用原廠的力量來逼和泰處理拉
其實和泰大可直接賠一台不就得了
或是最低限度看看有沒有領牌車
拿領牌車來談看看
也不用稿的現在那麼難堪


其實我也很希望能有人將近年來"和泰"在台灣售後服務的醜態通通PO上網,

然後轉發致國外的母廠!

不過,

實質上執行還是有困難處...

只能說TOYOTA在台灣這塊招牌被砸爛,

多半都是"和泰"自己搞出來的...

自從登上銷售一哥之後就不把消費者當回事,

還真希望TOYOTA能像HONDA當初把南陽製造與代理權結束,

來台灣自己設廠生產銷售...
日本母廠不太可能這樣做的,因為由和泰做經營,對日本人來講比較簡單,更何況雖然台灣頭又大的品質越做越差,但是他還是穩站台灣銷售第一的位置。這只能怪台灣人中頭又大的毒太深了。
以前頭又大的E & P車品質'確實是不錯,但是後來的阿梯絲與蓋沒力出來後,問題一就大堆。但是頭又大的擁護者眾,批評一出來,就被反駁回去了,而且頭又大的廣告量驚人,沒有媒體感大肆的報導他們的品質問題。
我認為你車廠有你車廠的苦衷
但是至少丟車賠車應該是要求的最底限吧
若是版主家再開出一些不是很和情面的高價精神賠償,當然車廠有權利談判
今天是車廠自己裡虧再先,到還反過來說對方不要太過分
若是版主家有什麼不合理的要求你們也可以po上來阿
不要只是一群人(抑或是同一人)申請個新帳號,上來給他來個射後不理.....

如果連賠償都要考慮折舊,這樣還真的看不到誠意在哪裡...
以後是不是再發生相同事情時,車主又要上來po文一下
然後鼻子摸一摸,阿算林北卡雖小阿....某妹安抓....
誰叫林北只開一年就不見
誰叫林北要回原廠保養
lanster59 wrote:
再度重新告訴所有消費...(恕刪)

那我再舉個另外的例子好了...
假設您不小心在路上遇到事故
肇事者不幸也是您本人
對方的車子受損而必須維修
假設對方的車子一手車,15年的小喜美(因為我自己開喜美),翻覆全毀,對方人員毫髮無傷
對方是否可以要求您賠償新車車價?
照您的理論,我又沒有要您肇事,我也沒有要賣車,所以沒有折舊的問題....
這邏輯通嗎?

轉貼其他網友的經驗,一台全毀的車也因為維修過高而報廢,轉由出險處理
護主有功.戰死沙場的丫V

有些事情不是我們想怎樣就怎樣
一切依法處理,這才合理
否則肇事者就有可能變成受害者了
這是非常沒有道理的~
車子是男人的玩具,我熱愛我的捷安特鋼管車。 說對的話,做對的事
castle0531 wrote:
不管有沒有保險車廠都...(恕刪)

OK!
既然如此,
請問這位大大,
您認為樓主要該怎樣處理這個事件好讓損失降到最低(甚至沒有)?
這就回到立場不同了看法了

何謂有無損失?
以車子當時的價格,由專業的第三者判定車子的價格
加上程度上的精神賠償(損害賠償)
可以用這些費用買一台相同年份的相同車況的車
在我來看"應該"無損失了~

但是我的看法您會認同嗎?
您的認知可能是要新車
那我所說的無損失可能跟您的認知有很大的差異...

姑且不論目前車廠的態度
這樣的賠償制度不是很合理嗎?
車廠的不當態度
當然有可能造成大家譴責的對象
才容易有產生幾倍的懲罰性賠償的討論

就我們看到的車主之前所述

sanwms2002 wrote:
豐田派所、廠、課長與一位什麼客戶關懷部的課長來談,
豐田表示願意陪我們一台同等級的新車,但是理賠金額歸他們,
我們受害者憑良心補貼個幾十萬即可(此為那位課長所言)
各位覺得這樣有理嗎?...(恕刪)

3.5一台剛剛查過大約116-126
扣掉買車談掉的折扣假設110-120好了,或我以更低所謂的車廠優惠價105-115來看好了
豐田那個課長提到"我們受害者憑良心補貼個幾十萬即可"
基本上我覺得他是不會說話
不能說"憑良心",因為已經夠倒楣了還叫受害者拿出良心?
我就把他的說法改一下好了
"是否補貼個幾十萬再買一台新車?"
因為樓主沒有說到幾十萬到底是多少,二十萬也是幾十,九十萬也是幾十

sanwms2002 wrote:
話說此車購入約1年4個月,行駛3萬初頭公里,保險理賠約8X萬...(恕刪)

一加一減大約是20-30萬左右
就我看來似乎也"有可能"是合理的,因為我不知道幾十萬是多少...

sanwms2002 wrote:
更誇張的是,第二次豐田來洽談時,此營業所
羅所長告知無法賠償我們金錢或是同等級車,因為保險公司要跟他們索賠
這次像是嗆聲的洽談後,豐田態度轉為不想處理,並無積極主動相談賠償事宜...(恕刪)

請注意,車主從頭到尾只有說到車廠要怎麼做,或是希望怎麼賠償
1.第一次希望貼錢買新車,但是車主沒有說清楚多少錢
2.第二次希望車主出險,反正這費用保險公司會跟他們索賠
嗆聲的說法我只是看看,因為我相信受害者的態度應該不至於會很好
導致雙方口氣上都不佳

sanwms2002 wrote:
3月31日更新:
今日豐田派蔡課長與營業所廠長與家人協調
老爸放棄之前所提賠償二十萬,改要求豐田賠償一部同等級新車
而兩位豐田代表表示要回去反應給公司,星期三會給答案
老爸為何提出此要求呢?
1.當初要求賠償二十萬是很合理的價位了,但是事情過這麼久,豐田到現在才來談,所以條件重談
2.比照福特事件這要求不算過份...(恕刪)

等到車主要登上媒體了...
車廠才又願意繼續談
結果看了一下別的車友掉車的經驗
有消保官"建議"三倍的懲罰性賠償
請注意是"建議"喔,而不是判決
事隔不到一個月,所以我看到別人有這樣的建議
所以我要求我也要一台新車?
車廠怎麼想?
獅子大開口嘛....
怎麼談?
若是那個課長答應你,他明天就捲舖蓋走路,他敢答應你?
繼續陷入僵局

在我看來,車廠一開始沒有不處理,他也知道這筆費用勢必要賠償的
但是賠償的金額認知差異如此的大
會有結果?
車主若是執意要新車
車廠若是能夠提出誠意要解決但未被接受
倘若有日公堂對簿
我不覺得法官會判定新車的賠償
當然我不是法官,這只是我的認知

車廠今天是管理上的疏失
或許是第一次
我也不覺得會有什麼懲罰性的賠償
但若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錯
那這樣的判例就很可能成立
因為法官可能會認為車廠你錢太多,不罰重一點你車廠不會痛

要怎麼做?
要看車廠,也要看車主
並非單方面而已
當然這只是我的看法啦~
也是大部分產物保險理賠的基準
新車?
真的別想了...
車子是男人的玩具,我熱愛我的捷安特鋼管車。 說對的話,做對的事
castle0531 wrote:
那我再舉個另外的例子
假設對方的車子一手車,15年的小喜美(因為我自己開喜美),翻覆全毀,對方人員毫髮無傷
對方是否可以要求您賠償新車車價?
...(恕刪)


要看你是否有過失,若是你要負起肇事責任,賠償絕對不只一部舊車的現值,

光是精神損失,就可能讓你賠上好幾台新車。

今天車廠原本就應該負起保管責任,因此除了賠償車子現值外,本來就應該負擔責任過賠償....

因此要求一部新車並不為過。
我們現在討論的是產物保險的觀念
並非提到車禍後人員所受到驚嚇的損害賠償
就單純只失竊來做討論
所以我特別提到"對方人員毫髮無傷"就是要撇開額外的因素
我只想證明車子確實是有折舊的理論
並非沒有買賣就沒有折舊
請您不要斷章取義
車子是男人的玩具,我熱愛我的捷安特鋼管車。 說對的話,做對的事
我再舉個車子折舊的証明
看來車主失竊險連保兩年...
應該沒人新車不保險,但是第二年有保險的吧?
失竊險的保費怎麼計算?
便是依照車子每隔一年估算的折舊費用重新計算
甲乙丙式的車險,那是因為事故有無發生影響次年的保費
但失竊險呢?不會因為去年沒有失竊所以給你打折= =
而是依照當時標的物的價值去做計算
請問車主兩年的保費,就關於失竊險的部份
兩年有一樣嗎?
折舊理論,鐵證如山!!!!!!!
車子是男人的玩具,我熱愛我的捷安特鋼管車。 說對的話,做對的事
我是覺得

折舊可以理解

但完全只依法理行事 , 不顧及當事人感受

不應該是服務業處理事情的態度

法理站得住腳............OK

但給人形象與觀感...............很不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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