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更新)老爸的CAMRY在台南中華西路二段原廠保養廠失竊,真的變頭又大了

rexone777 wrote:
多謝您的解說~~~不...(恕刪)

那toyota就情理法而言
還是應該要補償二手價(較高)與理賠金(較低)之間的價差
我這樣的想法應該合理吧??

合理
但是這保險公司不會替車主求償
必須由車主主動發動才行
很多亦藉由官司或調解委員會來處理
一般車主都會贏
若是車主不主動發動
車廠大部分都裝死吧...
車子是男人的玩具,我熱愛我的捷安特鋼管車。 說對的話,做對的事
再度重新告訴所有消費者..
不要再被折價折價騙了..
只要車主沒有意願賣車..
保管方未盡保管之責將車子弄丟了..
就是要賠償當初購車之原價..
無論這台車子年齡有多久..
這也並未違反公平原則..
因為車子不止只有車子的價錢..
還有車主的回憶價值..
只要車主沒有意願賣車..
則車子就應該保有他應有的價值..
錯的是負責保管的人或廠商..
不是車主..
所以建議車主..
不要辦出險..
如果車商沒有誠意請訴諸媒體..
絕對有用..
不要說T牌的形象好沒用..
跟你說只要公開出來..
他們也承受不住..
別忘記該牌是第一大廠..
少一趴的客人都是少數十台的銷售量..
車主加油..
小蝦米對抗大鯨魚本來就不簡單..
但是只要持續不斷..
就可以得到你應有的回應..
st的車主就是一個好例子..
加油..
castle0531 wrote:
那toyota就情理...(恕刪)

我想保養場所應負的責任不應該與車主的保險有關,

容我再重覆一遍:


如果車主沒有買竊盜險呢?

這樣的話,保養場要負責多少賠償責任?

沒錯..
車廠應該負全部的責任才對..
怎會要求車主負擔部分責任呢..
除非車廠一開始就有告知車主..
車廠沒有負責保管..
不然一切都是保管方的錯..


另外大家要有共識..

當沒有意願賣車而被偷時..
保管方應以原價賠償車主的損失(要拿的出來證明及單據喔)..

這樣消費者意識才會抬頭拉..
車廠才會繃緊神經好好顧車子..
沒有壓力都隨隨便便..
老大心態永不可取..
PassngerC wrote:
我想保養場所應負的責...(恕刪)


toyota搞丟車, 若toyota沒保廠內竊盜險有保險公司分攤, 一定要支出的就是一台同狀況車或等值現金

只差在

1. 直接給車主 (譬如您說的沒保險狀況)
2. 給保險公司 (有保險, 保險公司理賠給車主, 保險公司再向toyota求償)

還有中間價差的賠償

但怎麼想都不該動腦筋到車主的保險上

現在給人的感覺就是toyota一直想動到車主的保險, 又沒出錢, 憑什麼??
總之...回原廠保養都要看緊自己的車子...

以前在福特保養,進出示還有門禁,不過以我看到中和這邊,門禁有點鬆,想偷車也是輕而一舉.
阿花小熊 wrote:
總之...回原廠保養...(恕刪)

所以阿..
我們消費者應該強硬一點..
他們才會加強保全..
不然都隨隨便便的..
沒有壓力好像以為是萬年事業一樣..
lanster59 wrote:
再度重新告訴所有消費...(恕刪)


完全同意...

車主要加油喔!

回去保養~可真的要仔細一點跟著車子了...
[img]http://photo.enctu.org/albums/userpics/17002/1086060298.gif[/img]
PassngerC wrote:
我想保養場所應負的責任不應該與車主的保險有關,
容我再重覆一遍:
如果車主沒有買竊盜險呢?
這樣的話,保養場要負責多少賠償責任?

不管有沒有保險
車廠都要負保管的責任
車主不管有沒有買竊盜險
保險的權益無法轉移至新的車子
假設車廠遲遲不肯動作
那車主怎麼辦?
當然辦理理賠...
車主向保險公司要求理賠
不代表車主不能向車廠理賠
只是車廠的賠償責任車主變成第二人
當法院判定車廠的責任為60萬(我假設,同時車子殘值80萬)
那麼保險公司只能向車廠求償60萬,20萬由保險公司出
如果被判定必須以車子的殘值為100萬,或是車廠必須林林總總賠償100萬做求償
保險公司一樣可以領到80萬,車主可以得到20萬的賠償(加上原本的80萬就是100萬)
產物保險的其中一項服務
就是代為求償
真不懂為什麼老是叫人不要求償?
錯誤的觀念一再誤導
只為了徵一口氣?
保險公司若打贏了官司,那麼車主可以藉由此判例繼續訴訟
可以爭取合理的賠償
這才是保險
可以去問問周圍有在做產物保險的或是自己汽車的業務員
那種無意義的建議我看免了
車廠要提供同級車代步,車主不肯接受
難道這段期間你要車主寸步難行?
別想要什麼交通費的損害賠償...
車廠理賠事情談不攏,拖很久
不代表這些費用就可以拿的到
車子是男人的玩具,我熱愛我的捷安特鋼管車。 說對的話,做對的事
BLUE8926大屢次以【不當得利】【人心不足蛇吞象】貪心 等形容來"說明"
本案版主一家人對本案有過分之要求

面對這種狀況 車主方一定會先設定一個底線 作為談判依據
需賠車的大廠也一定會嘗試攻破 車主的底線
這是大家都能理解的事情

以眾多鄉民(消費者)的一般心態來說 賠全新車並不為過
車廠若能以其他條件達成和解是車廠的誠意與本事
難道希望車主在網路上把條件越降越低? 和太在想啥?

但BLUE8926大以
"若順利獲得廠家理賠一輛新車後
再由車主去請領一筆為數不少的保險理賠金(8X萬元)
這種有的吃 又有的拿的狀況
真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嗎?"
的說法誤導所有網友~~~真是奇怪的行為 直接把失車過戶給車廠即可解決
車主又如何"領新車"又"有理賠"

另外 若無正式進入法律程序或是達成和解 保險公司會賠嗎
還是保險公司真是蠢驢?

如果版主一家真有獅子大開口的情事
請BLUE8926大具體說明
有錄影錄音更好!!!!!!!!
不然在我看來只是"汙衊""毀謗"車主一家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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