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賺錢 wrote:好像有很多的朋友像您一樣,都覺得我找上裕隆是不合理的。我的看法是,裕隆汽車只是想把責任讓子公司去承擔,並且形成一道防火牆,企圖在法律上做出區隔。但是事實上,經銷商的每一個動作其實是都是受到裕隆汽車強力控管的。如果您有看完全文的話,應該能夠瞭解這個邏輯的不合理性,以及我想要闡述的重點。裕隆汽車絕對有責任在事件的處理上,作的更周全,並且給予任何一位消費者應有的協助與溝通,而不是私自勘驗、破壞現場、推卸責任、坐視不理。如果這個現象沒有改變的話,明天受害的可能是在座的任何一位朋友,可能也包括您個人在內,您覺得呢?
車子額外加裝太多的電...(恕刪)
HasNoReason wrote:我(本文苦主)其實一直在持續追蹤這篇文章的後續發展,星期五下班前才剛剛check過沒有新的po文,然後就出去度週末了,一直到星期一才發現你們也發生了類似的遭遇,希望還來得及幫上一點忙。
我男朋友家的tiid...(恕刪)
我建議你們最有利的方式是把事件塑造成公共安全議題,因為的確也已經發生火災,有危急他人之虞,然後請公權力介入調查,這樣會對你們最省事,但是實務上不知道消防單位是不是願意配合,這點我沒有把握。
無論如何,在還沒有決定處理程序之前,保持現場的完整是最重要的,包括事發的位置,也就是說不要移動車子。接下來就是請公正單位查驗起火源因,並且將所有證據留存。
以我個人的瞭解,台灣目前沒有所謂"絕對公正而且專業的第三方單位"(以汽車燃燒事件而言),也沒有類似的專業訓練證照、或者是機構等。
所以我必須說,一旦發生了火燒車事件,消費者是處於一種極度劣勢的狀態,我們唯一的希望,只有消防局的火災鑑定小組。換句話說,只要要鑑定,至少你們應該要求消防局人員在場,並且由他們主導,才能保證自身的權益。如果所謂裕隆汽車原廠任何人想要動車子,或者要從旁記錄,請他們先跟消防人員協調時間,並且簽訂切結書,保證會具體出示勘驗結果,刁鑽一點的話,順便請他們明確出示勘驗人員的訓練證明(最好要求是以書面形式,才好保留證據),才讓他們往下進行。相信我,這是對你們最好的保障程序,不要像我一樣,讓他們有機會球員兼裁判。
原廠(裕隆汽車)對改裝的定義是:只要不是裕隆製造時所包含,或者是"裕隆汽車"零件中心安裝的,都算是改裝,包含經銷商安裝的東西,也算是改裝的一種,所以跟一般消費者的認知有極大的落差。再者,那怕使用者只是在點煙器上面插個車充好了,在法律的層次上,他們都有大作文章的空間,請你們要有心理準備。
我強烈的建議你或者你男朋友從頭到尾的把這篇po文看過一遍,如果有任何問題或者需要討論更進一步的細節的話(例如:網路串連其他受害人之類的),可以在你的私人訊息中找到我的聯絡方式。
說實話,如果你們的車輛已經不在保固期,而且也無法修復(或者說沒有修復的價值)的話,再加上東西已經被移動到原廠的手上的話......,主客觀條件真的十分不利。但是還是要爭取最大的權益,希望能有好的結果,加油吧。
小惡魔市集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