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五門TIIDA發生車子內部起火燃燒事件(處理結果詳情請至第17頁)

hjfrank wrote:我看到的是音響廠商和裕信土城廠在互踢皮球,
向消保會申訴吧,
小弟的建議。
當初,
你花多少錢買這輛車?
已經在消保會那邊開始處理了,謝謝。
當初買的時候車齡10個月,價格大約是53萬。

tonywany wrote:那為什麼會有時熱,有時不熱呢?請說明一下,好讓我安心吧
這個問題我不知道確切的原因,但是我建議您,如果有聞到塑膠燃燒味道的時候,不要猶豫,立刻熄火停車叫救援,如果懷疑有起火燃燒,記得一定要叫消防隊,不管怎樣都要請他們開立鑑定報告。然後現在開始記得準備一把小工具在車上,用來把電瓶的負極拔掉,以免事發的時候繼續起火燃燒。

誠摯的建議您以及眾多車主把本篇文章"從頭到尾"仔細看過一遍,不要跟再我一樣,發生不幸的災難。並且趕快去檢視您車上的配備,搞清楚哪些是所謂的裕隆原廠配件,哪些是經銷商裝配配件,哪些又是業代加裝的配件,在發生事情之前弄清楚總是好的,當然也希望您永遠也不會碰到這些意外。
Jason Sung wrote:
兄台,很遺憾你的邏輯...(恕刪)

你是受害者但不代表你認為的才是真理,才是層次高的想法
os哪時候跑來個上流美??

事實就是如此,你不接受法院或許給你一個比較好的答案
你是受害者絕大部分的人都同情你,但不表你講的就對的,別人一定要跟你想的一樣才是上流層次高的想法
事實你不肯接受也沒辦法,大部分人都同情你希望幫你,但不代表你可以無限擴大!
我寫這個文只是很清楚告訴你要找誰負責!誰知好心給雷晶
tonywany wrote:
我的是95年12月買...(恕刪)


不要看到黑影就開槍,你的發熱情形是正常的,是排檔座裡面的傳統燈泡的熱源,
你應該會發現有開燈的時候,會非常的熱,但沒開燈也有些微的熱感,
是中控底下排氣管觸媒的溫度,只是沒有開燈排檔座燈泡會亮來的熱,聽說換成LED的比較不會熱?!
家中之前開過的sentra,march,朋友的camry,排檔座有開燈都是很熱的,技師沒有呼嚨你...
3a1993 wrote:
你是受害者但不代表你...
就套用你的邏輯,何以見得你所認定的就是事實?你是不是應該說"你所認定的事實就是如此"?根據你描述的手法跟用詞遣字,真的很難讓人感受到你的"好心"。

另外,我文章裡面哪一句話讓你覺得我比較高層次,而你比較下流?我針對的是你的思考邏輯還有立論基礎,不是你個人,OK?

我希望大家能夠重新的思考這樣的問題,我有說我要無限上綱的把裕隆告到倒、告到死嗎?大家的同情,我很感激,但是也沒有實質的幫助,不是嗎?

依照我的陳述,你覺得我知不知道要找誰負責?你所不瞭解的是我為什麼要把事情搞的這麼複雜吧,所以我才說你沒懂我要強調的重點。

製造商跟經銷商之間相互依存、勾結,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甚至不惜犧牲別人的人身安全,然後躲在文字遊戲的背後,規避所應負的責任,最後再讓最弱勢的消費者來承擔這些後果,合理嗎?消費者有義務去區分這些名詞嗎?有人真的會站出來承認這是屬於他們的責任嗎?

不過我想你應該還是聽不懂,我們也別再浪費彼此的時間了,所以我不是早就說過,既然見解不同,就不用再"跟你"討論下去了。以上。
Jason Sung wrote:
就套用你的邏輯,何以...(恕刪)

Jason Sung

文章編號: 21494185
文章日期: 2010-08-08 01:51

» 115
3a1993 wrote:
所以只要跟你認知不同就不要討論?那何必提出來往上跟別人討論?你只想聽你想聽的
兄台,很遺憾你的邏輯也就只有這樣的程度


這是你自己說的
何以見得你的程度好?我到覺得你的邏輯程度差,講這麼明白你卻要裝聽不懂!你的程度比較好,我的程度比較差所以聽不懂你講的話?

沒人跟你玩文字遊戲,是你自己在玩文字遊戲,冤有頭債有主,人家告訴你該找誰,你卻說裝聽不懂,就你的案件我說的很清楚,如果說發生原因是因為頭枕電視的話,要找裕信,如果是業務外裝要找業務跟協力廠商,裕隆基於原廠有義務協助,就這樣
3a1993 wrote:
Jason Sung...(恕刪)
所以我不是說了"你的邏輯"也就只有這樣的程度,說來說去你還是沒有搞懂我要描述的重點,那就算了,我並不怪你,也許是我表達的不夠清楚,這也無所謂,反正我不想、也不可能說服每一個人,特別是像你這樣的人。不過,我倒很是希望你有能力代表裕隆或者在裕隆工作,這樣我們就可以走著瞧囉。
3a1993 wrote:
這是你自己說的...(恕刪)

我覺得爭執應該到此為止,
也許 Jason Sung 兄感受不到您的好意 (雞同鴨講),
不如拉回主題吧,
你認為如何?
Jason Sung wrote:
所以我不是說了"你的...(恕刪)

說別人只有這種程度"不是自視甚高嗎?

既然自我感覺良好,覺得自己對,程度高,就去告裕隆阿,不要再這說一些"程度高讓人聽不懂的話"
看法官判會部會你贏

我本來就一直在講主題,是有人自視甚高
就這樣
3a1993 wrote:
說別人只有這種程度"...(恕刪)
兄台,看清楚,我早就已經把引號用上去了,我說的是"你的邏輯"不是你個人的程度,早點承認看不懂就好啦,我想應該沒人會怪你的。你認為我自恃甚高,那是因為你的見解只有侷限在這樣的層次,比我高的還多的是,多開開眼界你才會知道世界之大。

PS:如果你代表裕隆,那你可以等著看看囉。
關注這件事情。

希望事情解決之後,事件全文不會被任何人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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