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輝1029 wrote:
老鈑,話要講就要講全部,不要斷章取義~
請問事情經過是不是這樣子?!
六月時你用兩台車跟業務講條件,也說可以讓業務六月就領牌,然後拖拖拖跟業務碩要改七月再處理,業務也沒有為難你也答應了,車子也裝了好幾樣配件都是原廠的,你買中階的車改高階的配件,配件洞都挖了,東西都裝了!
現在七月底了也還沒領牌,你跟業務說要退掉一台,請問另一台車子要交給哪個人?!
你製造多大的麻煩給人你知道嗎?
最後業務也還是用兩台車的條件要交給你,沒跟你重談價格,你怎麼不說?!
現在扣你7000是一些配件跟車子轉調費用,配件轉賣還要低價轉賣,別人要貼多少錢,你知道嗎!?
然後現在你不高興,就打0800電話客訴,在這裡討拍~
一個多月,你在幹嘛,配件東西都做了才喊只要一台車,如果是別人這樣對你,你願意嗎?!
要退的那一台車要等多久才會遇到一樣車型配件的客人,一個月兩個月半年?!(車子放越久業務賠越多)
你現在要交的那台,你是不是還在考慮明天要不要領牌交車,是不是看這台要退的怎麼處理才要決定交不交車子?!
站在契約方面,我實在看不懂你有哪一條法律可以讓你退車這樣處理,沒硬叫你交兩台車就不錯了!
我不是業務,我是他的朋友,這留言是我看不下去,剛剛特地申請帳號來留言的~
這位業代的為人處事,我很清楚也很明白,別什麼都只想到自己~
多替別人想想,你才有鴻圖大展的機會~(恕刪)
GOOD~

不知道為啥...
感覺最近0800已變成澳洲客人專線
各行各業都差不多
如果兩造說法均屬實
那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小弟就不多做評斷
但在這裏小弟想提出一點跟大家一起分享
自從小弟在服務業待了一段時間後
遇到的奧客自不在少數
勞務服務固然有所謂的定型化契約
但每件勞務服務的細節不盡相同
所以除了定型化契約外
小弟還會就各別案件再附上說明
並會向對方詳細說明後請對方簽約
如果才能保障雙方的權益
若依業務方的說法
小弟就會加注部份說明項目
特別是類客製化的商品
賣不出去還能賣給誰啊
當然是請客戶端吞了啊
合約當然是這個時候拿出來用
到目前為止
小弟共遇到三件類似的情況
當時一律都把合約搬出來
不照合約走就去法院走
然後這三件的案主都乖乖掏錢
合約真的不是簽好玩好看好笑的
合約是拿來保護兩造當事人的
只是台灣大多數的百姓對於合約
還是僅止於簽是一回事做又是一回事的層級
台灣人的法治觀念真的還有很多進步空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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