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銘1688 wrote:
情理法, 法律是死的, 有時罰則是要合情合理才對, 這樣才不會有怨

應是 法> 理 > 情 才對
沒出事之前.....大家都隨便....出了事....才來看"法律"規定 ??

小銘1688 wrote:
我車也沒改裝, 車牌也有掛在後面
前面的放在車上, 開車上路沒有影響交通, 跟其他用路人

照你這種說法...何必發車牌 ??
大家買車以後.....直接開上路即可......
不想開了.....再開到淡水河邊....推下去 ??
888eric wrote:
小弟最近想把1.8小...(恕刪)

反正要換新牌了
忍一下
然後到換牌時
去指定你要的號碼
付錢搞定!!
不然現在這牌沒多久後就要回老家啦^^
不這樣搞政府怎A你錢?

個人贊同沿用舊牌 技術上只要監理資料庫更新建檔跟異動驗車沒問題就可以了.
一天到晚用各種理由要老百姓花錢辦牌

配套措施
1.報廢車輛須有完整的流程追蹤
2.申請報廢車輛沿用舊牌簽立切結書 若使用已報廢車輛掛舊牌行駛也要重罰
3.AB車重罰 立法規範 偽造文書 改判 加重偽造文書罪 加重其邢1/2

用盡各種方式A你錢 要擬辦牌 補稅金 然後喊車牌不夠用 要出新款車牌這樣對嗎?
新款車牌又不盡話 房偽造或是加入RFID 用台灣現有的技術來提高生活上的便利性

這些事情都不做 一天到晚想 怎樣用特殊規格綁標 怎樣包到公共建設 怎樣把公共建設的耐用度做爛一點
這樣才可以油水A不完永續經營
小銘1688 wrote:
我遇到大部分的警察都...(恕刪)

好好笑喔!
自己犯錯卻不知自己錯還怪政府怪警察~
汽車未懸掛車牌本來就是不能上路~
明明在領牌後還有時間去裝車牌架~
還在路上跑了7天~在閃過好幾次警察後早該去裝~
卻一直以鴕鳥心態為藉口~
你換作你是警察看到你這種人該怎麼做~
不懸掛車牌你超速照相機也照不到~
過ETC也照不到~去作案也照不到~
罰這樣還太便宜你的~
我也同意 法>理>情 情理法真的是台灣的病態...法律竟然擺在後面...

說到這個題外話一下...我也很討厭台灣的"應注意而未注意"...雖然有人可能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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