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gerliu wrote:
下面這張圖是我用新安...(恕刪)


我們的案子目前對方保險公司額度足夠讓我們修復..所以我們算是結案了。
一般消費者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有哪幾個人能清楚的知道這些規定...特別是在網路上保險的人,當發生問題時,會有幾個理賠願意說的這麼細...這才真的令人火大..
感謝您所提供的表格,
所以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我們不知道這個比例,真的還可能傻傻的就這樣付掉不屬於我們支付的金額了...
我們實例殘值25.9萬,5月保,8月事故(屬於達2個月未達3個月93)
也就是應該是可支付維修費25.9x93%=24.087萬。
但保險公司省事..一律3/4=>25.9x0.75=19.425萬。

這差的還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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