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樓主提供的資訊來看,樓主理所當然地認為先簽約者先交車即所謂的「排隊」,但對車商來說這並非理所當然的。對車商來說交車順序並不一定都是用排隊決定的,排隊可能只是內規、內部作業的大原則 (當然有大原則就有小原則和例外) ,對買方並沒有履行這項原則的義務。買方能夠要求的,就是履行契約中的約定事項,而通常在契約中只會約定交車日期,所以大概只能從這邊著手了。
2、交車日期到了沒有交車就是違約,契約上沒有特別約定的話,違約金就是訂(定)金2倍。這是樓主從法律層面能夠要求的。
3、至於樓主想透過輿論施壓的部分,我是覺得有點困難,因為這種操作在各家車商大概都是一樣。業務可能怕丟掉訂單,所以溝通上有點隱晦,但看起來並沒有刻意誤導樓主,也明確告知樓主變更條件可以快點拿到車,我個人是覺得還好。
anyway,還是希望樓主能順利快快交車,但如果不能如願的話,也希望樓主能放下執著,人生會更廣闊。
小惡魔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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