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有一次在公共的走廊上拍名牌服飾店,結果店員走出來制止...當下就沒再拍了.
請問一下若依"法令"來看這樣是違法了嗎?
(一般口語倒是模糊混用了)
如果是拍您的朋友, 以該商店背景應該沒有問題......
但....主要還是那個地點有多[公共空間], (市府騎樓是走廊, SOGO裡面二樓也有走廊....)
以及看您如何使用拍得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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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原諒我的懶惰, 網路上找到一則台視新聞的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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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商店櫥窗設計得很漂亮,常常就有民眾就拿起相機拍攝下來;有位王先生逛街經過一家玩具店,就因為想拍攝櫥窗留念,而遭到店員阻止,雙方因為能不能拍照發生爭執;律師提醒您要小心,如果隨便把這些畫面拿去做不當使用,就可能會構成侵權行為。
看到記者的攝影機對準櫥窗,百貨公司的保全立刻伸手上前阻止,因為櫥窗的商品和佈置屬於智慧財產權,公司嚴令保護. 這樣的情形也容易發生在愛好攝影的民眾身上.一名王先生就因為經過一家玩具店,想拍下孩子看玩具的開心表情,沒想到才拍沒多久,業者就走出店門勸阻,讓王先生難以理解.。
不過王先生認為,騎樓屬於公共空間,業者禁止民眾攝影的動作太不合理.不過律師認為,雖然在公共空間攝影的動作沒有觸法,但是一旦公布照片的過程或者照片內容的運用有營利行為,被拍攝的企業追究之後,民眾仍有過失侵權的責任.因此拍攝前最好能和業者預先溝通,充分獲得同意才能避免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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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看清楚您的問題之後 再補充
如果該店家主張的是 它的櫥窗陳列或內容物有[設計]的成分 ,因此以[著作權]為理由主張不可拍攝
那就會很複雜 因為認定是否成立 不但您[拍的內容] [您的用意] [用途] 還得加上 它的東西是否
[屬於著作權的範圍], 您的拍攝是否為 [複製].....等等一籮筐
只是 店家一定也無法肯定成立 (一般來說 只要您不是針對該除窗的佈置或商品細節猛拍
成立的機會微乎其微)
唯一能肯定的是他無權強迫你做任何事 如[看你的照片] 或 [強迫你刪除]
那麼[強制罪]或[妨害自由]是跑不掉的
所以哩 如果對方非常惡劣 您也不想理他 跟他這麼一說 應該就OK (看場合安全無虞喔)
但是 如果對方好好溝通 只是請您不要再拍 畢竟也是人家家 我們也不應當奧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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