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雙手同意說...
看起來跟我的水準差不多

luckyjacky wrote:
又看了一次


胖哥真是拍得亂七八糟.....


有真是夠厲害的 拍的像小DC 也可以出來大言不慚


婚攝之我見....(恕刪)
我的 Flickr http://www.flickr.com/photos/odinq/ 目前很冷清
唉………當初就跟你說早一步道歉,今天就不會吃官司背案底了…
不要說我事後放砲,當初我還跟你說已經經由新竹警察查證過,那是假的
結果你還嗆聲說什麼「要抓趕快抓,我就要去香港囉」之類的自以為俏皮的嘴皮子話

看第一篇文章,本來想講「知恥近乎勇」,強稱讚你公開在01道歉
但是你的第二個回文就令人冒汗了……
告訴你吧,不會有太多人去記得事情經過的對話
只會記得有個人偽造報案三連單這個事實

所以你也不用澄清什麼,也沒必要,因為沒人在意那個報導到底實不實在
一個中肯的道歉,大家會原諒且遺忘所有的事情
但是越是解釋,只會越苗越黑

大家都這樣勸你不要再解釋,你就聽吧!
別忘了,之前就是不聽,才會這樣…

希望這個教訓能讓所有的網友彼此提醒與學習
別年輕氣盛,逞一時之氣,連自己做了觸犯法律的事情都不知道。
還也獵人兄…不管你是獵人還罪人
既然要道歉就姿態低一些,過去就算了
彎下腰又用鼻孔出氣,對自己,對事情不會有任何幫助的

現在有人想要幫你緩夾,大家支不支持,還是在於你的態度、你的身段、你的姿態
還是想一想吧...

Take care
專有名詞只是嚇人用的!令人感動的畫面和用語,才是最真實的
請問一下喔
這是檢察官要你在各網站上PO的道歉文嗎?
影像罪人 wrote:
之前不懂事 亂po圖...(恕刪)


文字是一把雙面刃,同樣的一篇文字,有些人看過笑笑可能就算了,認真的人對號入座之後就非得跟你追究到底不可,我想樓主被人檢舉也是因為這樣...。

其實會來網站po文,特別是針對某些特殊主題,都是對該主題有興趣才會來,像我們在相機區po文,或多或少都是因為對拍照有興趣才會過來,不會無聊沒事找事做專來找人對幹,我想,大家經過這事件之後,以後發言可以就回歸到攝影的主題就可以了,其他人身攻擊或是情緒性的發言真的都不必要了,這不也是大家來相機區討論的初衷嗎?

客觀來看,偽造文書,其實可大可小,你的情況跟之前唱歌比賽那個身份證事件比起來,我不認為你比他嚴重到那,他後來有怎麼樣嗎?所以你現在能做的,就是壓低身段道歉,不管是跟檢舉你的人或是跟警察,都要道歉,我想,事情終究會有個好結果的,很多人不管是檢舉或是提告,都只是當下嚥不下那口氣,一旦過了,很多事都可以大事化小。

不管怎麼樣,希望原po能繼續維持拍照的熱情,很多事沒有經歷過永遠都不會了解,就當個教訓吧。這事件過了之後,再上來跟大家一起討論攝影,不過,id最好砍掉重練,以免大家看到id又開始模糊焦點。

一起加油吧。
何必為了這種事情苦苦相逼
你也用這種標準看待自己嗎?
http://robbin.cc
水龍頭 wrote:
寬恕別人,就是善待自...(恕刪)


他的偽造公文書, 傷害的對象是執法機關的公信力, 又不是網友, 承審法官或是檢察官不曉得該對網友的連署書作什麼comment? 對他的判決有什麼幫助? 大家頭腦清楚一點, 搞不好法官就是最討厭這種挾網路輿論自重的人, 大家不要越幫越忙, 弄巧成拙了...

給樓主唯一建議, 在檢察官和法官前面姿態放得越低越好, 表達出你的悔意. 這樣就好. 其他的都不要再多說多作...

tht3d wrote:
今天你有膽在這裡道歉, 我非常欣賞你, 起碼換成是我, 我應該會龜起來覺得越少人知道越好.


這小子"叫小不錯"
想起之前的風風雨雨,直至劇情峰迴路轉..
一整個世事難料啊!!<------(突然的自我)

hongsin.tw wrote:
請問這位大大
你沒做過錯事嗎?
勿以惡小而為之這道理大家都懂
那是勸人不要為惡
不論大小


這位大大
我一向為偶自己所做的事,負起全部責任
絕對不會要求原諒
這是每個人都該自我基本要求

請不要把一些人對法律的淡薄觀念
硬把大是大非的事情
當成是「見仁見智」
這樣的教育並不好!真的!

想想一個26歲,早就是一個社會成年人,都可以當爸爸了
若用這樣價值教小孩,前景也不會太樂觀


小事情
過了就算了

什麼風風雨雨什麼的

講真的
他就算po不雅的照片
在電腦前的我們一樣不能罵他

每個人都做錯事過
過了就算了
平安沒事就好

影像罪人 wrote:
之前不懂事 亂po圖片
讓mobile01論壇上的朋友感到反感 在此真的很對不起
經過這次教訓 我以後不敢再偽造三聯單了
當初只是敬告對我家人做出侮辱之言論的朋友
萬萬沒有想到這樣也涉及損害.實在很抱歉
這次的教訓 我也被上了手銬 整整被關了24小時 電腦也被扣押
真的嚇到了...以後不敢在這樣了
實在很抱歉 請mobile01上的朋友們給我一次改過的機會
警方真的有來我家 上我手銬 拍了犯人那種照片 還做了指紋存檔 並不是我在開玩笑
請大家不要學我這樣 偽造文書真的很嚴重 我人生都毀了 留了不好的前科
基於這版的不成文規定 要有真相 所以附上錄音檔 表示我不是在開玩笑


你是來道歉的還是來炫耀的?

要不要附個警察拘留所的開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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