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lee1203 wrote:單眼的英文是SLRSINGLE LENS REFLEX那類單的英文是??說不定那是台灣商人搞的明詞 類單這名詞是從SLR-Like而來,不是台灣人發明的顧名思義很單純只要長得像SLR就可稱為類單至於操作模式、可不可換鏡頭、變焦倍率...等特性這些只是因為市場發展形成的產品取向跟名詞出現時的定義無關
在底片機時代, 有很多相機設計為雙眼也就是眼見構圖系統, 和底片感光系統分開缺點是所見不一定是所得單眼就是感光系統和眼見構圖系統整合為一可以所見即所得現在數位時代, 大部分都是單眼了例如: 可以拍照的手機
沒有類單,沒有類單這只是一種說法,並不是一個正式的名稱或品項若以數位式的機背原則上只分為可交換式鏡頭跟不可交換式再以機身或電子能力強度最為其階級區分(入門,進階,高階,準專業,職業‧‧‧等等.)因為不管你怎樣定義都有其打破規則產品出現過去有人說以反光鏡或是稜鏡為區分為一個基準也有人說取景方式為基準,更有人說是以外型或體積做區分類似單眼功能的數位相機或是微單眼就是類單可是問題來了!!很多較低階的數位相機也有所謂的PASM,那也是類單嗎?一些微單眼(鏡後距較短,無反光鏡或稜鏡),但機身各方面強度都比一般入門單眼高,那也是類單嗎?
bond_007 wrote:單眼就是感光系統和眼見構圖系統整合為一可以所見即所得現在數位時代, 大部分都是單眼了例如: 可以拍照的手機 所以咧!?你到3C商品店說你要買單眼他們會拿手機還是500D給你!?
36mm 底片時代 ,單眼 跟 傻瓜 有3個最大的差別 (RF相機不在討論之列) :(1) 反光鏡 (所以單眼觀景窗看到的影像是透過鏡頭, 傻瓜則是由旁邊的小視窗)(2) 可交換鏡頭(3) 有 m 或 a,s 拍攝模式 ,可自調光圈快門 ,但是現在數位時代 ,(1)跟(3)不能作為分野依據 ,所以正確的界定應該是靠 "可否交換鏡頭" 來作為是否是單眼的分類依據 !!至於類單 :就是功能比較強 , 但不可交換鏡頭 (EX. RICOH GRD , CANON G12) 等的就是類單 ,至於 GF1 , EP1 之類可換鏡頭但無反光鏡的機器也是 "單眼相機"(等級的東西) , 因為 "可交換鏡頭" ....至於一般 DC 叫做 COMPACT CAMERA 輕便適合攜帶比較類似以前的傻瓜相機 ,其實日本 BICCAMERA 等網站本來就是這樣分 , 台灣半桶水玩家太假掰了 ...
ye. wrote:沒有類單,沒有類單這...(恕刪) 「沒有類單,沒有類單」「類似單眼功能的數位相機或是微單眼就是類單」「一些微單眼(鏡後距較短,無反光鏡或稜鏡),但機身各方面強度都比一般入門單眼高,那也是類單嗎?」你第一句就否定類單接著又用你否定的名詞來歸類這算那門子的分析?接著你先用肯定句將微單眼先列入類單又反問它是不是類單不是治絲愈棼嗎?這算那門子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