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yamchen wrote:抱歉!我沒說得很...(恕刪) 對不起,現今的sop為使用《高壓》檢電筆檢電!停電作業是→聯絡停電→檢電→確認停電﹝正確且無逆送電﹞→工作區間掛接地線→開始作業致命實驗!交大生電死自己 獲賠百萬這是另一個例子,雖然都令人同情,可是除了醫療,就要靠自己的造化。
tpccy6421 wrote:對不起,現今的sop為使用《高壓》檢電筆檢電!停電作業是→聯絡停電→檢電→確認停電﹝正確且無逆送電﹞→工作區間掛接地線→開始作業...(恕刪) 越來越安全了.這樣多了很多保障!
zophiel wrote:看到很多人針對這個新...(恕刪) 但是明知不可為而為的行為值得同情嗎?既然是鐵道迷 更應該知道擅闖淨空區的危險吧!繼上次北部疑似闖淨空區拍照的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後,這一次還直接造成當事人自己的生命安全威脅,唉!不過同身為鐵道迷,還是祈禱他能渡過險境,但也希望他能學到教訓。
tpccy6421 wrote:對不起,現今的sop...(恕刪) 補充說明一下樓上的大大你漏掉一個很重要的步驟停電作業是→聯絡停電→檢電→確認停電﹝正確且無逆送電﹞→進行放電(將殘餘電荷放除)→工作區間掛接地線→開始作業11.4KV的感電距離是在30公分左右(以內)22.8KV的感電距離是在60公分左右(以內)這是公司的前輩教的
verza wrote:這是一個有人受傷的意...(恕刪) 不能同意你更多~不過 也是經由這次報導才知道 原來高壓電"靠近"就會有危險...以前以為是用竹竿打到電線才會觸電,原來"靠近"也會..原來以上的是"很普通的常識",不知道的人就是活該... 哇利樂 還真是 一語驚醒夢中人啊 反省檢討中 ...
這經驗我也有過....我還以為自己有疑心病 neko1983 wrote:去年有一次下大雨+閃電我在路上騎摩托車有閃電劈到我右後方的地方 應該不會很遠 十幾或是幾十公尺吧我的手還被電到一下 有觸電感 嚇死我了超怕被劈到的 QAQ
我個人而言不是想落井下石,但是我真的很奇怪為什麼會有人做這種事情... 而說真的,我也同意這篇前面很多網友的論點。他跟他的家人比起來,他的家人比較可憐。死了,一群家人看著慘不忍睹的慘狀來送人。活了,一群家人耗盡心力來養一位非常可能有嚴重肢體障礙與精神障礙的人...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好了,有些人可能很同情那位研究生... 那如果有人為了拍火車的震撼畫面,而在火車經過時跳到鐵軌上拍照,而來不及離開被撞的重傷... 如果是這樣你還會一樣的同情他嗎? 其實對我個人來說,兩個是很像的,兩個都是靠近就有機會奪命,擅自靠近都是非常不明智的行為。願該研究生和他們的家人好運... 雖然不是很同情那樣的行為,但是也勉強算是可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