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理由不知道有沒有人說過~不過這是我老婆說的~~『拿去花在攝影上,培養一個興趣還不錯至少比拿去花天酒地或是養小老婆好多啦~~不過買了一個拍出來的東西,沒有比她用傻瓜數位拍的好看,就封鏡!!』所以基本上我提出買攝影器材時,只要是合理,我老婆都可能同意!但是要從零用錢裡分期扣回來!
lmh5107 wrote:你就跟你老婆說,真正愛一個人,喜歡一樣東西,是說不出理由的!會說出很多理由,通常只是想買,但不是真正喜歡。(也就是所謂的找藉口敗家) 以下回文可能有些離題;先說聲sorry!愛一個人沒有理由!?這一直是被個人所質疑的!是真的沒有理由?亦或是根本沒有用心去捫心自問為什麼愛上這個人?人海茫茫!?成千上萬的異性,為什麼他/她會成為你的另一半?個人認為原po的老婆會請原po提出非買不可的十個理由,只在於請原po好好重新思考,真的是不買不行嗎?亦或是只是一時的衝動!?今天如果真的是你打從心底的愛好,遲個十年,你還是會買!真的有必要急於現在就買嗎?請原po好好思索。
ViewSony wrote:就用歐萊雅的廣告辭「因為妳值得」 這個讚 還帶雙關十個理由啊...1.想花錢2.拿單眼! 屌!3.可以把妳拍美4.看到照片變美妳會很高興5.為了將來小孩作準備6.回憶只有一次 錯過不能重來7.因為別人有 所以我也要有XD8.我愛妳9.妳愛我10.再不讓我買 以後妳買東西也要生十個理由
LEONCHEN222 wrote:當初老姐去捷克度蜜月新買了一台DC,結果回來同行的團員用D70拍的照片,場景差不多,效果卻天南地北,結果老姐二話不說把DC賣了,敗入D50,一直到現在拍的很高興也很有成就感 咦?這段話怎麼和我買DSLR的歷程好像呀!看了一下回應者的代號。原是是老弟寫的。arcee wrote:你只要說這是我從小的夢想,現在有機會可以圓夢你願不願意幫我? 『親愛的,我願意!』↑↑↑如果我老公真的用arcee說的那個理由來問我,我真的會答應!心愛的另一半的夢想因為你而實現,是很甜蜜浪漫的事,不是嗎?PS:但夢想不能有太多個…
恭喜你要進入DSLR的世界,也要跨過財政大人的那關。基本上在94/4我就經歷過這一段了,我想要想的掰不出理由,就使出絕招,先斬後奏,買了D70,買了第二天興沖沖的跑去找老婆,心想把他拍的美美的就不會有事了,結果呢!看下圖:就這樣我倒楣一個禮拜!不過,現在老婆大人都會找出去照相了,因為他體認到,照相的老公不會變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