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不是公布序號導致眾怒而是拋棄首批購買者的方式導致眾怒!

抱歉,我不是學法的..有錯請指正..

"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

我認為這句就可以讓canon脫身了...

原廠有標定測光範圍EV 1-20,全黑環境,早就脫離官方規格的測光範圍了..
我覺得告不贏的...
Canon應該是很清楚所以才敢出這一招..

外國人最愛告了..應該看看國外有沒有人告的贏...
如果全球user都能接受,只有我們在這邊喊..那不是有點太什麼了點嗎?

我不是幫canon說話,只是就事論事,我也希望能拿到心中想要的電池補償啊~
我剛也去聯署了




如上圖所見
我是全套設備幾乎都是Canon的人(除了一隻TAMRON跟一隻ZEISS鏡以外)
雖然我原本就習慣新機會先觀望個半年左右看口碑
而且也想等1DX出來再做比較
所以沒有買5D3
但是也覺得這次CANON處理的很不好
有損商譽

公佈序號是正確的
但應該同時提出對已經購買的消費者有保障的配套措施
例如這位大大建議的方式


light_vai wrote:
支持全部回收更換新機, 回收的瑕疵品應該像美國一樣, 改正修復後再放到市場上以7~8萬的價格當B-stock賣
買到瑕疵品的人能換新機平復心靈創傷, 買不起新機的人也可以有B-stock可以選擇~~ 兩全其美!!...(恕刪)



十一萬不是花不起
幾年前十二萬的5D都買了何況是現在

只是不管是八萬還是十一萬
對生產的產品負責任應該是消費者有權享有的最基礎保障吧
對CANON推卸責任的心態很不欣賞

另外也希望當初喊說不介意這個問題的使用者學個教訓
不管是為了面子而盲目支持廠商
或是擔心影響二手價所以四處消毒
還是真心覺得用瑕疵品沒關係的人

如果現在你會覺得介意了
會覺得廠商處理的很不好了
請以後再遇到產品瑕疵的時候別再姑息養奸了吧

消費者做好監督的進步才能推動廠商品質的進步
否則哪個人做生意不是講利益
要求廠商仁義為先只是不切實際的期望

必須要買賣兩方都真正體會到"注重消費權益否則生意做不長"的風氣
這樣消費者才能真正得到廠商習慣性給予有誠意的保障
而不是每次都見招拆招看著辦

odyseuss wrote:
捐款幫助日本跟 5D Mark III 這兩件事風馬牛不相及,我不了解拿這兩件事來相提並論背後的
邏輯在哪裡?是因為台灣捐了很多錢給日本人,所以日本企業就應該要照顧台灣人嗎?


我也覺得太牽強了...

人家canon故意搞個瑕疵品來框台灣人?

這種事誰都不想發生阿!

seraphimV wrote:
有些鄉民的理解能力實...(恕刪)


我不想被當棄嬰阿!!!!!!

話說我剛剛已經打去官網那邊登陸序號嘍!!
客服那邊感覺不用多說他們都已經很清楚我要講的是甚麼了~

seraphimV wrote:
有些鄉民的理解能力實...(恕刪)


很多一開始入手的人都表示不影響拍照時
跟本就是讓官方以為這些人都不是很在意呀
所以第一批才會被吃定進而公佈序號
若一開始這第一批人反應很大
那情況可能就不是這樣子
無論是汽車、電器或其他產品,有問題時公佈序號是最基本的方法,只有這個方法才讓客戶知道自己的貨品有沒有機會有問題。這樣也有問題嗎?

若 Canon 不公佈序號,要客戶自行到客服查詢才知自己的相機是不是受影響的一批,那是更沒有誠意吧?

再者,現在不是沒有解決方法,也已經公佈開始接受維修的日子,這也算放棄嗎?

seraphimV wrote:
有些鄉民的理解能力實...(恕刪)


好爛!..Canon 的代理商 彩虹...
‧°∴°☆﹒°☆﹒﹒‧°∴°﹒☆°∴°☆﹒﹒. °.﹒‧°∴°☆‧°∴°﹒☆ ☆°.﹒‧°∴°☆°

arclen wrote:
很多一開始入手的人都表示不影響拍照時
跟本就是讓官方以為這些人都不是很在意呀...(恕刪)

這些人現在又變得很在意
yuren6666 wrote:
這些人現在又變得很在意(恕刪)


不影響拍照跟爭取自身權益到底有何矛盾!?

漏光等於瑕疵機,但不影響拍照不表代他不是瑕疵機啊

四眼肥馬騮 wrote:
無論是汽車、電器或其...(恕刪)


別扭曲了首批購買者的原意
都說了
這種處理方式很不厚道
也罔顧第一批購買者的權益
公布序號可以阿
但要公布序號就得接受換機條件
而不是把第一批買的買家當做切割的對象
首批購買者沒人在意是否公布序號的對錯
在意的是公布就得接受換機而不是做拆機補強
誰願意拿一批被標籤的機子
換做你願意嗎?
將心比心吧
5D Mark III, 50mm f/1.8, 35mm f/1.4L, 135mm f/2.0L, 24-70mm 2.8L II, 600EX-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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