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上圖所見
我是全套設備幾乎都是Canon的人(除了一隻TAMRON跟一隻ZEISS鏡以外)
雖然我原本就習慣新機會先觀望個半年左右看口碑
而且也想等1DX出來再做比較
所以沒有買5D3
但是也覺得這次CANON處理的很不好
有損商譽
公佈序號是正確的
但應該同時提出對已經購買的消費者有保障的配套措施
例如這位大大建議的方式
light_vai wrote:
支持全部回收更換新機, 回收的瑕疵品應該像美國一樣, 改正修復後再放到市場上以7~8萬的價格當B-stock賣
買到瑕疵品的人能換新機平復心靈創傷, 買不起新機的人也可以有B-stock可以選擇~~ 兩全其美!!...(恕刪)
十一萬不是花不起
幾年前十二萬的5D都買了何況是現在
只是不管是八萬還是十一萬
對生產的產品負責任應該是消費者有權享有的最基礎保障吧
對CANON推卸責任的心態很不欣賞
另外也希望當初喊說不介意這個問題的使用者學個教訓
不管是為了面子而盲目支持廠商
或是擔心影響二手價所以四處消毒
還是真心覺得用瑕疵品沒關係的人
如果現在你會覺得介意了
會覺得廠商處理的很不好了
請以後再遇到產品瑕疵的時候別再姑息養奸了吧
消費者做好監督的進步才能推動廠商品質的進步
否則哪個人做生意不是講利益
要求廠商仁義為先只是不切實際的期望
必須要買賣兩方都真正體會到"注重消費權益否則生意做不長"的風氣
這樣消費者才能真正得到廠商習慣性給予有誠意的保障
而不是每次都見招拆招看著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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