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少算3個零啊100萬對DELL算什麼60000筆訂單耶像前面大大說的換算下來一筆訂單才罰16.6元照理來講出這種狀況依照罰款應該是以單筆訂單來計算吧看YAHOO新聞上提到的依照消保法第33條、36條及58條,「企業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有損害消費者財產之虞」,並且不改正,罰處6到150萬元不等的罰款一筆訂單算6萬6萬筆應該要36億才對這樣才叫罰款啊!
是不是少算3個零啊100萬對DELL算什麼60000筆訂單耶像前面大大說的換算下來一筆訂單才罰16.6元照理來講出這種狀況依照罰款應該是以單筆訂單來計算吧看YAHOO新聞上提到的依照消保法第33條、36條及58條,「企業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有損害消費者財產之虞」,並且不改正,罰處6到150萬元不等的罰款一筆訂單算6萬6萬筆應該要36億才對這樣才叫罰款啊!
一百萬太少了吧,每個人才16.6元,我寄存證信函,雙掛號,還寄副本,少說也花了七八十元阿,我浪費在這件事情上面的時間成本都不止吧?應該要(懲罰性罰款)才對=.=讓這些隨便亂搞的公司知道痛,就算罰的$沒到我身上都沒差,重點應該是要讓DELL傷到元氣啊!
FantasyPower wrote:是不是少算3個零啊1...(恕刪) 我覺得每個縣市都罰個100~200萬那就夠痛了...加起來最好不要少於兩千萬, 多嘛就給它到五千萬....(不實廣告最高罰金兩倍..)當然廠商會說一次罰太重... 問題是它始終沒有誠意去跟消費者道歉和解...補償方案更充滿推銷運作痕跡, 我始終認為, 它可以不出貨...但是不可以這樣得了便宜還賣乖, 當社會大眾都是傻瓜,,,,已經到一種耍人玩弄大眾的程度, 這已經超過所謂自保的程度....我認為Dell今天做法已經嚴重侮辱台灣人民了, 非重罰不可....Dell大可第一時間道歉登報.. 再花點時間人力統計損失...然後若覺得實在沒辦法出貨損失不起, 就量力進行補償措施....折價手法並無不可, 但是這種限定購買的方式, 又Dell本身網站訂價就偏高的狀況...根本毫無意義可言... 如果Dell認為一筆訂單只能損失100元 假設有一萬筆,...那大可發個一百萬或200萬不限定折價... 這樣還有一點意義...再有誠意點, 直接匯100回訂戶手中, 以訂單數量來說, 這也頂多幾百萬就可以擺平...就當繳違約金來算, 也還說得過去.... 而且以Dell財力這是小事一樁... 名聲也不至搞得太黑...甚至你幾乎啥都不想賠, 正式道歉並登報, 送點幾十塊成本的小贈品... 趕緊把帳退回處理...然後講些下台階的話... 等著被罰..我也認為政府不可怎麼重罰它.. 這種事實在太多, 重罰並不合理...像Dell公開宣稱的: 賣一台虧一台.. 已經花3000萬在賠償事宜.. 說真的...你不出貨就算了, 講這種鳥話你當大家都是白癡嗎? 這像是一個認錯的人該講的話嗎?這比不講話還更過份, 明明毫無誠意, 卻要講得很有誠意, 以一間國際大廠來說... 很不應該...當然以Dell的立場, 他們會認為台灣消費者太過份, 才把事情鬧這樣大...這樣說不對, 購物網頁是你們經營的, 網友有權訂購是天經地義, 甚至買900便宜LCD也沒不合理...商業社會消費者挑便宜買, 天經地義, 哪國都一樣, 頂多可能數量會不同罷了...若因為Dell失誤導致交易不成立, 也不是消費者的錯...雖然可以勉強去批評惡意大量訂購者的心態, 可是, 訂購本身的動作是合理合法的...導致不良的後果也是Dell的問題開始.... 真正犯錯的就是Dell...一個犯錯的廠商, 可以把場面搞到這樣, 不給點顏色, 台灣政府關掉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