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分手了!!

小事就這樣了,結了婚大事還有得吵喔!!!
~yucheng~ wrote:
感覺似乎這段感情是...(恕刪)

夏天的微笑 wrote:
昨晚和男友發生完親...(恕刪)


走到家晚上快12點 <== 可以分了
想不到這種男的也有女朋友......
我連晚上讓女朋友下樓去買宵夜都會擔心有壞人了= =

凡事過於固執的,我覺得都是很難商量的人,更何況是這種不重要的事。
我相信之後更重要的事,一定會有更多的磨擦。
男人讓女人一點,才有氣度啊~~~
妳在等什麼? 妳在等什麼? 妳在等什麼?


還不換男友?



還等著以後被他羞辱嗎?
這....有啥好吵的!!!分了吧...如果我身上有女友的口水我才捨不得洗掉哩...他如果體貼一點可以幫你洗阿,我倒是很喜歡這樣^^


夏天的微笑 wrote:
昨晚和男友發生完親...(恕刪)
實在想不出來這種人哪裡還值得眷戀的~~~
是 30cm, 還是高富帥, 還是有特殊長人之處~~~
如果你繼續接受了他~~~也只能說歡喜做, 甘願受了...

夏天的微笑 wrote:
昨晚和男友發生完親...(恕刪)
原來樓主就是愛情二選一那個喔

現任的,應該可以考慮分了


但是不要去找前任的,以免破壞人家感情


自己先靜一靜吧

好好想想自己要怎樣的另一半,與婚姻生活

年紀不小了

不要終日陷在戀愛的漩窩中

好好想清楚
管太多了吧
夏天的微笑 wrote:
昨晚和男友發生完親...(恕刪)
標準恐怖情人~~控制慾太強
早點看清現實比較好喔樓主

光是深夜讓你自己步行回家這一點
就可以打槍他無數次了
只是文末沒想到樓主還以為是自己太固執,給了男友這麼一個台階下
真是傻的天真

閩南語有句俗諺說
愛到卡慘......X
是不是該分一分了,請三思

夏天的微笑 wrote:
昨晚和男友發生完親...(恕刪)


這男人還是妳幾經考慮思量比較

劈腿來的,

拜託妳不要放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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