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等紅燈時被後車疑似酒駕撞上後肇事逃逸....

上週六晚間載著內人從二高中和下來的匝道出口下坡停等紅燈時, 被一部自小客車從正後方撞上, 我也被推撞到前車 (但前車未下車查看便徑行離去). 對方下車時渾身酒味, 表示會負責賠償, 我告知對方等警方到達後再說並要求對方不得離開, 對方因疑似酒駕畏罪仍強行往新店方向駛離, 車牌有記下並於國道警察來到現場後告知, 警察也帶回現場對方遺留下的水箱罩等碎片外加"一根短鋁棒".

警方將我及內人帶回分隊做筆錄, 查對方車號的資料與我所說的一致(廠牌車種及顏色), 認定對方為肇事逃逸, 拿了登記聯單後原想將車子先開回家(因為過年沒車可用), 但是後來想想還是趕快進行估價的好, 所以將車移至原廠後返家, 到家時已經是凌晨四點.

事故發生時內人因為是頭身皆靠在椅背上, 背部及頭部些許不適, 我則因為是下坡停等所以人沒有靠著椅背所以撞擊時整個人向後撞, 事發時只覺得脖子有點閃到便專注於發飆和要求對方不得離去. 等回到家時覺得頭痛脖子痛腰也痛, 但想說週一公司有很重要事要處理所以週日在家中休息, 撐到週一下班後才到醫院做檢查, 有腦震盪和頸腰部挫傷, 並請醫生開立證明, 之後也要回診.

對方當時打領帶並穿某日系車廠外套駕駛該廠牌汽車, 該肇事車輛年份已久且殘值不高(不到十萬), 而我的車修理起來估計要六萬左右, 有保丙式車碰車險, 但現在我怕若對方火速將汽車修好或用AB車方式(甚至引擎都換過去)將車子復原, 國道警察局發函車主(也寄了副本給我) 在過完年後要將該車開去到案說明, 如果車主死不承認他有肇事, 說他的車都好端端的沒事, 這樣是否就無法證明車主有肇事? 保險公司會不會到時因代位求償不得而要求我買單? 而我的醫療費用是否能向對方求償?

文章關鍵字
你說的不無可能
只能說你碰到的國道員警幫你處理的態度不夠積極
或許你可以再請員警幫忙,盡可能越快找出肇事駕駛,以免增加變數

這邊舉個例給你參考:
以前有一次跟同學約了要去淡水看月蝕(大概是八、九年前吧)
有一位同學騎車前往約定地點的途中
在捷運紅樹林站的對面,被一部老Civic從巷子衝出來撞上
對方2個人都下車來,也是渾身酒味,還下車搶我同學手機、還要打人
這時候剛好一個巡邏員警經過,他就準備過來處理
想不到,這兩個傢伙很妙,看到警察就準備落跑,
駕駛馬上跳上車,用倒車的方式逃離現場(倒進原來的小巷子,逃了...)
妙的是,他把他朋友留在現場了...

因為我同學有受傷,過來處理的員警先幫他把車牽到一邊,就沒去追那個人了
不過我同學跟警察都有記下對方車號,而且對方留了一個「人質」在這邊
就先找警車把「人質」帶回派出所,叫救護車送我同學去醫院治療,然後回派出所作筆錄...

回派出所以後就精彩了
那警察把事發經過講給所裡的同事聽,而且留下來的那個人打死不說是誰開車的,還藉酒裝瘋
警察應該也很討厭碰到這種人
當場的警察都說平生最討厭做事不敢當的人,尤其是酒駕肇事還逃逸
於是從車號出發,半個派出所的警察都在幫忙追查...
(還有一半的人要值勤、休假...etc,所以暫時先說半個派出所的人力吧)

為什麼說跟警察積極度有關?
因為一開始從刑事局八號分機的資料查到車主資料,打電話過去
對方說這部車已經在N年前就轉手賣掉了,不干他的事
警察就追問是賣給誰,賣給中古車還是一般人,叫什麼名字...
追一追,發現這部車大有問題,牌照已經過期註銷,根本沒用
這時候就改從那個留下來的人質下手,
先是制服警員跟他"盧",再找淡水分局刑事組的來跟他"盧"
"盧"了大概四個小時吧,終於,要出了一個名字,然後他就裝死不講了
於是警察又從刑事局八號分機要到幾個人的資料,一筆一筆查下去
中間也是曲折不斷,但是最後警察聯絡上對方,還跟對方講好隔天下午來所裡作筆錄

事故發生是下午6點左右的事
警察說已經找到人,聯絡好,我們可以先離開了,是凌晨3點的事...
算一算,中間9個小時,N個警察在接力幫我們處理、追查...
所以我覺得跟警察的積極度有關...
再請警察幫幫忙吧...
老實說我認為因為國道警察可能覺得人都沒什麼外傷算是小案子, 所以沒有要求對方那麼快出面處理, 他們的態度都很好倒霉的是發生事故時是週六, 週日過後再兩天就放年假了所以只能過完年後才能到案說明, 對方是一個中年男子想必會使用老奸巨滑之手法來應付調查....中年男人難道都那麼沒種又貝戈戈嗎?

而"火速將肇事汽車修好或用AB車方式(甚至引擎都換過去)將車子復原"後不承認肇事事實警方真的就拿他沒辦法嗎? 因為我想很多人都可能遇到這樣的情況, 但若真是這樣警方就沒皮條肇事者未免就太容易卸罪了吧! 這樣有哪個笨蛋肇事後要留在現場的!
如果他真的這麼幹
除非你能追查到他去哪裡修的,找修車廠作證
不然你也真的拿他沒輒,因為你完全提不出證據說他有肇事啊

所以一般我碰到事故,只要對方沒有立即逃逸
下車第一件事就是先拍對方車牌跟長相,再拍兩部車的撞擊點
同一時間拿起另一隻手機用免持撥110報案請交通隊前來處理
就算他要跑也賴不掉...
我了了, 那我可能要請國道警調出口匣道監視器證明對方車子是有經過當地或是正好拍到事故地點, 因為他就是在車廠或車商工作的, 沒有人會供出他的車有修過(如果他去修的話). 原來這也是在車廠工作的附加好處, 肇逃後修車同事們會替你cover....

另外現場對方遺留下來的短鋁棒, 可能是對方收在引擎室內結果受撞擊掉出, 我也會請警方對此證物做指紋比對, 而若有目擊者在本站也請和本人聯絡, 感謝.
還好人沒事^^

這個肇事逃逸,我不知道是不是對警察來說分數很高,上次我遇到一次,那個警察很認真的幫我查.沒多久就有結果了

只要警察願意幫你,你擔心的事情對警察來說都算好處理,真的有時覺得他們還滿會查這些有的沒的!!

上次我被撞那台車的人,也說他有撞到我嗎?因為他都沒感覺(事後啦),但是幫我的那個警察,就是有辨法,叫

那個人認了(可能錄影帶有拍到吧?),最後他的保險公司全賠!!而且你有保丙式,基本上只要撞到車子,保險公司

都會先賠你(請你先去修車,當然他們也會找人來看),保險公司自己會去找對方談賠償的事(這算保險的好處^^)
謝謝樓上大大的關心, 其實因為事故是發生在國道上(雖然前面一兩百公尺就是平面道路了) 而國道警察局與轄區警察局處理的方式好像是不一樣的, 國道警察局遇到這種肇逃的案件是調出車主資料後(事發後在警局時他們就調出來了, 算蠻快) 將筆錄等等資料送交刑事組處理, 而轄區警察局則是調出車主資料後會直接聯絡車主或是直接派員警去他家找人....Anyway我的車已經在原廠準備修了, 保險公司也都有在關心, 現在只希望能趕快修好讓我有車用囉....

不是可以自己照相當證據嗎??
我之前有次停車在家裡,倒車出來到外面,車子撞倒人家,也是自行拿手機照的(SE W800i),並且通知警察,後來舉證時用自己的照片告知警察,對方違規臨時停在機車道上,警察查一查後就寄罰單給對方,雖然我也被開一張倒車未注意後方車輛,至少我後來跟車主談維修時,都有證據可以談,所以我現在都很care 手機照相功能好不好,因為難保會有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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