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更新動動腦>人先去佔車位真的不妥嗎?


蝦米爸爸 wrote:
1.在黃線處(C位置)就放人下來去問。
整排都是車位、沒地方可臨停時,那就不停這個位置了,另找車位停車。

2.當我車子正在進停車格時,這動作已經叫做路邊停車,不是併排臨停。
正在動的車子,跟停著的車子,應該很好區分。
(這個問題我先刪除沒必要的第一句,不管哪種狀況的停車,都會有後方來車的問題)

若有人當A車位還沒空出來時,就停在B位置等候,B位置並不是路邊停車時倒車進車位應有的位置。而且停在B位置,會妨礙到A車在駛進車道(駛離車格)時,觀察後方有無來車。

路邊停車準備動作-倒車進車位的位置,應該是比A車位前方一點,這兩種情況不一樣。在一個無法進車格的地方停著(B位置),且車格這時並不是空著,那就是併排臨停了。

對了!你碰到你自己所說的狀況時,請問你會怎麼做(恕刪)


第一點.. 如果你能這樣做 我替你拍拍手~~這樣剛好可以稱為神人~~
但可不要網路嘴砲一招.. 現實又是一套做法阿!!


第二點.. 停車時~~ 請保持輪胎滾動~~ 千萬別停止!! 不然就是並排臨停了!!
(臨停1秒也算臨停~這可是你說的)
被點到毛病直接就說刪除一句~~~ 你現在是在自打臉嗎?
就算路面寬敞,但如果有機車為了繞過併排臨停的汽車,和內側車道的汽車擦撞,你認為併排臨停的汽車完全沒有肇事責任?雖然不太會被判是主因,但連次因的責任都沒有嗎?(恕刪) <<<你這句在上面講的信誓旦旦~~ 現在來到這樓卻可以說...免不了都會有後方來車問題???
哇~~~~~~~ 原來自圓其說可以到這種程度?? 我真的見識到什麼是""神人""!!


我會怎麼做~~~ 我在上面某樓就說過了~~~ 請爬文!!

蝦米爸爸 wrote:
我在#585樓有提到...(恕刪)


那你千萬別派人佔位~~~ 也別並排臨停!!



你派同車人員下去問即將離開的A車~~~ 會不會順便佔個位置阿??

好的!我找到你的回答了(#627樓):
雅客山莊 wrote:
我要是有看見A車即將離開~~ 而你並排閃雙黃燈等A車離開~~ 那我會繞過你~~~
因為~~~~~~ 我知道你要停車!!
大家方便一下~無可厚非!!

你的意思就是你會採取併排臨停的作法是嗎?

雅客山莊 wrote:
那你千萬別派人佔位~~~ 也別並排臨停!!

你也可以順便翻翻#626樓,就在你回答的上一樓,看看別人是怎麼說的,也是認為併排跟人肉占位都是不對的,不是只有我這樣講喔!

我以為「併排臨停跟人肉占位都不是對的」已經是共識了,怎麼似乎有人想把併排臨停說成是對的?

ddcatt wrote:
如果不是你挑我語病,...(恕刪)


那~~~~~~~~~~ 如同我662說的~~~

你還是不適合路邊停車麻~~~!!

沒了道德又違規影響他人10秒鐘時~~~~~~~~~~~~~
雅客山莊 wrote:
第二點.. 停車時~~ 請保持輪胎滾動~~ 千萬別停止!! 不然就是並排臨停了!!
(臨停1秒也算臨停~這可是你說的)
被點到毛病直接就說刪除一句~~~ 你現在是在自打臉嗎?
就算路面寬敞,但如果有機車為了繞過併排臨停的汽車,和內側車道的汽車擦撞,你認為併排臨停的汽車完全沒有肇事責任?雖然不太會被判是主因,但連次因的責任都沒有嗎?(恕刪) <<<你這句在上面講的信誓旦旦~~ 現在來到這樓卻可以說...免不了都會有後方來車問題???
哇~~~~~~~ 原來自圓其說可以到這種程度?? 我真的見識到什麼是""神人""!!

我會怎麼做~~~ 我在上面某樓就說過了~~~ 請爬文!!

咦!我好好回答你的問題,有對你做過言詞上的挑釁嗎?
自圓其說?「臨停1秒也算臨停」,我在哪邊說過的,請找出來!
不然你人品還真是"超神人",我可沒說過什麼1秒,你也捏造的出來。

雅客山莊 wrote:
我要是有看見A車即將離開~~ 而你並排閃雙黃燈等A車離開~~ 那我會繞過你~~~
因為~~~~~~ 我知道你要停車!!
大家方便一下~無可厚非!!

沒關係!你要我往前翻答案
我找到的如上,你的意思就是你會希望大家方便一下
也就是你希望後方來車給你方便一下讓你併排臨停是嗎?

我刪除第一句(人肉占位那句)只是不想中你的計
不然請你回答如下問題:
當你旁若無人的阻礙車流後,你看到有一個停車位上的汽車將開走,請問你會怎麼等候該車位?
如果你擅自刪除第一句,就表示你自打嘴巴,你知道你會旁若無人的阻礙車流,所以刪除第一句?如果你回答往前翻答案,那應該就是指你會希望後方來車給你方便一下?你沒回答,那就是心虛了?

另外路邊停車本來就是會有後方來車的狀況,併排臨停也是會有後方來車的狀況。但交通規則不罰路邊停車、卻可以罰併排臨停,這有什麼好矛盾的?有問題的是你自己吧,只因為都會有"後方來車"的狀況,你就把路邊停車和併排臨停畫上等號?或是理所當然的認為併排臨停無可厚非?

ddcatt wrote:
停車隊伍?電話?
抱歉看不懂。...(恕刪)


自知理虧,開始裝傻.
其實我的原則很簡單,"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當我一個人開車找車位停車,不希望遇到用人佔車位這種事

所以就算我車上有其他乘客,我也不會讓別人下去幫我佔車位

一切都以自己一個人開車的情況為準,剩下的看運氣

等車位準備停車,當然就是併排,這樣會擋到車流?老實說,80%以上的路邊停車沒有這個問題,我沒有因為這樣被按過喇叭,也沒有被開過罰單

就算有警察因此敲車窗,只要跟警察說一下就好了,但實際上,我在台北開車十來年,還沒遇過等車位被警察問說為什麼這樣停的

真的流量大的路,根本不會規劃停車格(這幾年台北巿的停車格還越來越少),有些路的停車格上下班時段是禁停的,為的就是不讓停車去影響交通

至於說停等車位時會擋到慢車道上的機車…那正在停車或從車位開出來時不也會嗎?只要不是突然急切,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和時間讓後車反應即可,不然只要慢車道上一直有機車,你就永遠不用靠邊了嗎?那怎麼路邊停車?難不成公車停靠站時,因機車不想減速看後方就隨意切出來發生的擦撞,全都要怪公車嗎?(扯遠了…)

樓上的文,雖然也有我不盡同意的地方,但至少我會覺得樓上那一位大大還算就事論事,比那些攻訐他人的好多了!

我開車、也騎機車,所以我也會考慮機車騎士的觀點:
當上下班車流量大時,路邊停車會不會影響車流?會!由於紅綠燈的關係,再怎麼大的車流,都會有空檔,所以機車騎士會希望要接手該車位的汽車先臨停在黃線處,等車流的空檔,讓要離開車位的車子先走,然後要接手的汽車再從黃線臨停處開到該車位,而不是就大喇喇的併排臨停在機慢車道上。至於車流的空檔,不用擔心不會出現,因紅綠燈之故,都會等得到的。

繞過併排臨停的車危不危險?在上下班的尖峰時刻,我覺得還蠻危險的。我自己是比較謹慎,但我也目睹過別的機車騎士就這麼發生碰撞。那被妨礙到的機車騎士不爽歸不爽,對汽車按喇叭其實效果也不大,尖峰時刻交通警察幾乎都是以疏導交通為第一要務,對於違規臨停常是請駕駛快走居多。對機車騎士而言,併排臨停是最不想看到的狀況。

補充: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11 條
五、不得併排臨時停車。
第 112 條
十、不得併排停車。
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道應緊靠路邊停車。其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四十公分,在單行道左側停車時,比照辦理。
汽車臨時停車或停車,開啟或關閉車門時,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並讓其先行。

交通安全規則其實已經有明訂,停車或臨停不得併排,應該讓(車道上)其他車輛先行,所以車格內的汽車要等車流的空檔出來,想接手車位的車就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來說,也不應該用佔據車道併排臨停的方式幫要出來的車"擋一下"--雖然這種事還蠻常看到就是了。停車或臨停可說是一種變換車道的行為(駛進或駛離車道),本來就應注意有無來往車輛、並讓直行車先行。
你錯了 wrote:
我主張什麼並不是重點...(恕刪)


雖然這個比喻一點都不洽當

因為座位是給人坐的
所以先到先贏
一屁股坐下沒話說



但一個停車位是給車停的
用人去佔!
當然會讓人不爽




但話說回來!
並不是什麼事都是不講情理的
這個問題也是有分是否情節重大
端看個人的道德觀



當你找車位時,突然看到一個人準備要上車走人,但若因為路小(大部份的地方是會並排停等),並排等車位你又怕會造成其他人困擾
所以此時先丟下人型立牌,而自己先停在一個比較不會坊害交通的地方等
等那台車走後在停進去~

以上若是你是另一台車剛好經過要停,但經過人型立牌的解釋!或許明理的人都可以理解,例外的除外~



但若是明明還大老遠還沒到,就先請人幫你佔車位
這種就一點也說不過去~甚至會被硬停把人擠掉




個人覺得不用太爭辯文字上的解釋

人是活的

如同紅線大家都知道不能停
但凌晨一二點,馬路空盪燙,口渴去便利商店,但是是紅線

我不是聖人!我會選擇停在門口的紅線,下車買東西
看來贊成排隊併排的人比較多,
對照新竹光復路四線停到剩下兩線道的景況,
這比較符合現實。

再請教一個狀況,
上頭很多佔位的例子是有停車格的,
這種即便產生爭議,也是有法可罰。
但台灣多的是那種路邊僅畫白線含一點點路肩的道路,
也沒有人行道,行人與車爭道所在多有,
如果在這樣的路要佔位,
看來又更加牽扯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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