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家排好的道歉戲碼?還嗆記者「拍好看一點」

臺中人0101 wrote:
小弟不才 今日看新...(恕刪)



法律的漏洞很多,尤其是掛名民主法治國家的台灣

一般正常國家頂多是開律師玩笑,律師試圖顛倒黑白的行為已經讓人很反感

而台灣檢察官貪汙的貪汙,濫訴的濫訴,看被告不爽可以把他當狗罵,女證人作完證還供姦淫用

法官就更不用多說了,何汝大可能都比半數以上的台灣法官公正廉明

台灣法治要正常化,首先要把那"官"字拿掉,另外什麼檢座副座很讓人反感,在拍古裝片?本座終於練成了包山包海大法?



想要司法改革?怎麼改?左手改右手,右手髒了輕輕捏一下:記你一次"申誡",下次別再那麼"不小心"了

除非台灣的裁判員和公訴員全部找外國人來,不然永遠改不了
3065 wrote:
法律的漏洞很多,尤其...(恕刪)
說得太好了!有99%都被說中!台灣的司法官檢察官,,.等等..司法,法務人員,比太上皇還大!有誰能奈何得了牠們?又遇到不思改革的總統和勇夫(懦夫?)((不分黨派,每個總統候選人在選舉前都拍胸脯保證改革司法!!一旦選上後..結果?)),一般窮人和無權無錢的百姓,若不幸遇到司法案子,只好自認倒霉了.老天阿!請救救台灣的司法吧!阿彌陀佛!阿門!

3065 wrote:
法律的漏洞很多,尤其...(恕刪)
葉少爺開始求饒了說~~~~~

葉少爺致電求饒 家屬為難


大家怎麼看!~?

我個人認為,有道歉雖然比較好,但是,撞死了人,這還是事實,不會因為哭著道歉,然後就煙消雲散的~
希望家屬不要心軟!
不要對這種人心軟,到時候一定又會出來危害社會,去坐牢才是真正在幫他!!
業少爺現在哭有什麼屁用

套句偶像劇的詞:

不是每一個"對不起",都可以換來一句"沒關係"

如真心要展現誠意:1.請不用被害家屬求償1200萬,業少爺馬上拿出1.2億給被害家屬,再拿出1.2億信託給8歲小女孩做專用的教育基金.

2.前項做到了,法官請判他至少5年以上,業少爺不要上訴,二話不說坐勞去.

如此2項都做到了,才叫誠意,大少爺.
葉嫌是該受法律制裁的
除了賠償 還是得坐牢!
lkk886 wrote:
希望家屬不要心軟!


家屬一心軟,三條命的解套了,叫另外一個被殷少爺毀掉的家庭情何以堪?

這些視生命如草芥的人,絕對不能這樣輕易放過。
不過.....這裡是台灣!
2/10 - 長腿秀英的生日! 9/22 - 舞后孝淵生日!
持續關心事情發展, 不讓惡人以冷處理方式蒙蔽眾人的目光.

向上推, 我們需要向上的力量, 台灣才會更好.
沉下去了
我來把他堆上來吧
15字了吧
頂頂頂!!!




犯了這麼大的錯
不是演演戲就可以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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