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新制上路】明日起高速公路路肩限速60km/h,違者處三千元以上罰緩!

-馬克- wrote:
因應現行高速公路實施...(恕刪)

估計在交流道500m前會擠成一片,下交流道的車龍會比沒開放的更長
真的懷疑制訂這些規定的交通部高公局官員真的有在開車跑國道嗎
說塞車要開放路肩的是你們,又說為了安全要設最高60速限
開放路肩就是要專用給往出口閘道的車疏緩車流,結果取消限往出口閘道不可變換車道的規定
亂七八糟.....
官員都坐高鐵或是有司機 當然不知道 加上一堆理想派的專家 當然會跟我們死老百姓不一樣
Azraek wrote:
真的懷疑制訂這些規定(恕刪)
開放路肩主要是針對下交流道車流,台灣人習慣要到快進交流道才會切進出口專用道,造成插隊現象險象環生,多了一個路肩可以減少下交流道的車流妨礙到主線車流,路肩路幅較小降低車速是正確的作法,至於如何抓超速並非重點,但是開放路肩車流可以切回主線道,真的是無腦政策,會開進路肩表示主線道已經是慢速的微塞車或已經塞車,不知道開放進路肩可以回到主線的用意在哪裡,只會造成車流混亂!若是因為選擇錯誤發現路肩更慢,就可以換車道,為何進雪隧時左右為難時,發現選錯邊為何不能變換車道?這兩者理由雖然不完全一樣,但是增加危險性與妨礙車流的可能性卻是一樣的!
限速60感覺有點過低,也難取締...
停止開放路肩給一般車輛使用的這種偷吃步的蠢事。
這些問題,自然都不存在了~
balllinmouse wrote:
感覺執法取締有困難~(恕刪)


認同,感覺需要付諸更多人力在取締這件事情上
pooxp wrote:
停止開放路肩給一般車輛使用的這種偷吃步的蠢事。
這些問題,自然都不存在了~


+1

塞車時開放路肩只是多塞一條路肩,到閘道還是只有一條路,反而讓沒有交通觀念的車主爭先恐後,增加衝突及危險,還不如維持一線下交流道,把路肩讓給警車或救護車。
非往出口小車須於開放路肩終點上游500m前變換至主線車道

這是什麼白癡的措施啊

意思是塞車的時候外線車道在路肩終點上游500m前一堆車子會從路肩插入主線道

那就會一堆沒有下匝道的車走路肩到路肩終點上游500m前再切回主線然後主線不給切入

真正要下匝道的車又因為要切回主線的車被塞在路肩

這樣開放路肩的用意是什麼
會走路肩, 通常就是因為主線塞車, 主線如果可以到100KPH, 何必走路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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