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請教]機械式停車位壓壞車門,對方要求換車(文多)

車子有折舊~~
叫他把折舊的錢吐回來~~
還是彼此坐下來好好溝通協調,如果不行,再找協調會處理,還是不行,就上法院
看了好久,
到底 車主是 要求你們
1.賠 折舊的錢 (大約兩萬) 給他,
2 他把車賣了 你們賠折舊的錢給他, 然後要在幫他付 買車的差額


看標題 感覺是像2,但是內容 又像1.....

如果只是1和解書 簽一簽,當花錢消災吧,
不然為了這是起爭執, 以後是鄰居 見面 也尷尬
如果是我的車門被這樣扯下來,我也會要求換車

有些人說恢復原狀就好,就不該再要求,

但小弟想問"何謂原狀"?

我對原狀的解釋是從未受過創傷的車體或板件(假設之前未受傷),重新銲過或鈑過就是不一樣!!

很多人說話都沒有同理心,什麼求個平安符比安全氣囊有用的話實在讓人難受,

各位想想看如果發生在你自己身上,你還說的出這些風涼話嗎?


petelin wrote:
但小弟想問"何謂原狀"?

我對原狀的解釋是從未受過創傷的車體或板件(假設之前未受傷),重新銲過或鈑過就是不一樣!!



所以由法官去判吧,你認定的意思只是個人的感受,並沒有實質上法律的效果。
petelin wrote:
如果是我的車門被這樣扯下來,我也會要求換車

有些人說恢復原狀就好,就不該再要求,

但小弟想問"何謂原狀"?

我對原狀的解釋是從未受過創傷的車體或板件(假設之前未受傷),重新銲過或鈑過就是不一樣!!


哇!
那以後別人不小心把我的老爺車撞一個凹
我要叫別人賠一台新車給我
被撞過的車再怎麼修感覺就是不對
哈哈哈.........

不過法官應該不會這麼判吧!
不是我說風涼話
這種事沒人願意遇到
如果是我的車門被碰掉
別人給我修回去就好啦
其他的真的只能算自已運氣不好而已
還精神賠償勒!!
精神賠償不是你隨便喊一喊別人就要賠的
人又沒受傷頂多就是嚇一跳
會判賠才有鬼勒

看來有趁機敲一筆想法的人還不少
本來樓主父親要賠償事情就好解決,
但看起來對方好像軟土深堀,
所以我給樓主一個觀念:
其實我認為樓主父親並沒有100%責任,
其他包括
1.停車位設計問題。
2.對方明知有問題還開門,不開門根本沒事。
以上僅供參考。
你家的鄰居是獅子大開口,根本想坑你們,你爸是有錯要負責賠償
只要修復原狀即可,若真的打官司你也不會輸呀,但打官司勞民傷財
又破壞鄰居和協,不如到調解委員會申請和解,凡事以和為貴
我記得機械停車的使用規則是...要盡速停入或開出...駕駛人不得長期逗留於車盤上的車內...以防意外發生...

若你們大樓有貼這個標語...而且他當時也不是發動狀況...也有監視器可以證明他不是剛進去開車或剛停好車

要下車...這樣的狀況下...他自己也要負擔部份責任...因為他沒有妥善遵照規則使用設備...

如過你們大樓都沒有這種規定或標語...那這點就很難成立了...你們的輸面還是比較大
什麼人能升到高位, 就代表這間公司的文化。
一個車門壞了,就要求換車,一點都不符合比例原則
回復原狀就行了,根本不必換車,如果真的談不攏,就上法院吧
天底下莫名奇妙的事情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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