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w太多了.我當初騎無牌車撞到對方.我無牌對象違規左轉.對方大腿骨頭裂縫.其於擦傷對方也洋洋灑灑列出42萬的單子最後協調在協調對象最多40萬但是我也跟他說.我最多20萬處理說到最後我說40萬我無法處理.請他告我他聽到我這樣說之後.對方同意20萬處理
shawyj wrote:之前有聽許多人講,壽...(恕刪) 車險也是只要在額度內法官判多少就賠多少,像我傷害保300萬/600萬,財損保50萬,法院判下來多少就保險公就得照賠,只是刑責是車主擔。反正被告的是車主,所以保險公司看起來很不積極,賠的少幫公司省錢績效反而高…
小弟也曾經發生過類似不愉快的經驗剛發生時,我是想說算了,賠點小錢了解,後來獅子大開口,惹毛了我,尤其是那句不然告你過失傷害,我心想,反正我還沒嚐過什麼是背著前科的滋味,那大家一起來硬吧我依程序,先進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老招,叫大車賠小車,那時我已經是超不爽的了,我連聽都不聽,就直接說,不接受調解,一塊錢我都不想付緊接著我收集單據,等著開庭,結果…黃牛比我還忙,忙著搶其它的善良老百姓,後來就不理我了總而言之,我就是超硬,老子一塊錢都不想付,要關再說啦,到時候算成易科罰金繳給國庫我也爽
我也遇過假車禍真詐財....對方騎機車.有人從後面攔車說我方撞到人只見那婦人與機車倒地為淤血症狀(誰知道)要求看護費.國術館(無健保).無法做早餐生意損失..共18萬(易科罰金基本消費)法官說小錢賠一賠(又不是他的錢)保險公司說都沒收據與健保給付無法理賠....喬事情的人說我遇上了有人教的18萬給國家+附贈前科18萬給他買藥......二選一等事情過後我的人生是光彩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