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爺2413 wrote:
讓什麼讓,有什麼好讓的,樓主就是開在自己的車道上,貨車就是喜歡這樣擠人,而01剛好又有很多酸民,不指責犯錯的人反倒認為樓主有疏失,開在自己的車道上就是天經地義!
再者,一堆酸民都知道不算能肇逃了,哪來的肇事比例啊!
這種狀況直接就是提告刑法第354條毀損罪
要樓主忍讓一下不是為了對錯問題
而是不讓不閃現在撞了
就算樓主全對對方全錯
處理事故筆錄、出險、修車
全部都是在浪費自己的時間
樓主這件換後照鏡可能半個小時解決
要是撞稍微大一點要烤漆
更是至少三天沒車可用的不便
上面這些算下來
奇怪,明明就都是對方的錯
為什麼都是自己在付出代價
仗著自己有理去拼結果自己還是要承受各種不便
何苦呢
別用他人的錯誤懲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