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肇事時,可以先移車嗎?

zen0531 wrote:
肇事後除非有人員傷亡...(恕刪)

好感動喔!!
以德報怨
如果台灣多一些像你能為對方想的人就好了
我有被撞的經驗,
我綠燈下高架橋, 被平面車道車輛違規左轉撞到右側,
結果我被撞後位置剛好在十字路口中間, 尷尬地很!
當下我就要車上同伴拿出 "隨車相機" 拍照
到處拍! 車前, 車後, 側面撞擊點, 還有車子下面.....拍一大堆
同時間我去找肇事車主談, 先探探他的態度
結果他說雙方都有錯 我一聽就說那我叫警察囉~....
所以是我打 110 的
我因為怕影響交通, 拍完照有移動車子, 車上沒粉筆所以沒畫線
從十字路口往前移一點但是還是在車道上
後來警察來了 問明是我打的電話
一個警員依據 "現場" 繪圖 (我的車已經移動過)
另一個分別對兩造作簡單的事件描述 (先是對方然後是我)
警察做完紀錄 當下不作肇事責任判斷 只是問: 你們要和解嗎?
對方一聽竟然態度一轉說要和解而且願意賠我錢
雖然對方賠的錢只是我後來修車花費的 80% , 但是我也就算了, 80%可以接受了~

值得一提的是
1. 這個案子沒人受傷, 打 110 找來的警察從頭到尾沒提到影響交通或是開紅單云云
2. 案件處理到一半有一組巡邏警員經過, 下車問了先到的警員後就離開了
我想那個應該是交通大隊的警察

所以, 我覺得打 110 找來的警察應該不會開影響交通紅單, 他們比較像是到場作 "報案紀錄"
會開單的是交通大隊的吧 ....
八十歲的老先生!?八十歲還能駕車嗎?駕照不早就失效了!?況且,還未繫安全帶!他老先生沒葛屁算是命大囉!還只肯賠一萬!?真是惡劣~
麥客迷俱樂部
CCCCOPPER wrote:
不建議移動耶..萬一...(恕刪)


這不是建不建議的問題~~~法令就是這麼規定~你不移動就只有受罰的份~而且你想想你檔在馬路中間不移動苦的是廣大用路人
阿鑫 wrote:
八十歲的老先生!?八...(恕刪)


我打119、110之後開始請女友下車狂拍照,我則是忙著弄三角架以及指揮後方來車,一直到警察來。
也沒提及到所謂的妨礙交通,該不會這就是所謂的城鄉差別吧?(台中大雅市區)

當時做筆錄時聽到警察先生問的,高齡78歲。至於駕照是不是失效?應該是沒有,他還拿的出來。
整件事我只動怒過一次,連當下老先生斥責說我年紀輕(虛歲28,路跑經驗近6年)不懂開車我都沒生氣。
倒是心裡有點呼喊著:『我菜歸菜至少我眼力還分得出前車距離有多遠...』
至於動怒的就是後來幫他們處理整件事的那位X泰人壽產險業務員,讓我對X泰的印象更是大為光火!!!
有一句話是從他老兄口中說出的....
『你們那種老車,還能有賠一萬塊給你們,已經算是很偷笑了!要訴訟?去告啊,我更省事...』
我老爸就是聽到這句話才會自己開始當調查員、剪報、花費鑑定等拉拉雜雜花了7千八,開始搞官司。


Sie sind so gut wie Sie sich einschätzen.
stanley13 wrote:
『你們那種老車,還能有賠一萬塊給你們,已經算是很偷笑了!要訴訟?去告啊,我更省事...』
(恕刪)


如果責任歸屬為對方需100%負責
像這種人我就會要求不要金錢的賠償
反而請求將車子回復至未發生事故前之狀態
尤其是老車雖然沒什麼價值
但是要修到好也比新車少不了多少錢
給一些自認為有錢凡是都能解決的人一個教訓
記得新聞以前有報過這種案例
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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