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更新,酒駕死人不重要是嗎? 排入議程至今還沒有結果

am115700 wrote:
頂...(恕刪)

支持加重刑責
頂15151515151515。
酒駕確實要重罰啊!

美國、日本對酒駕的處罰比台灣重許多。
保護無辜受害者的人權,至為重要啊!

而非保護酒駕者的人權擺第一?!這是哪門子重義?!

但「立」委往往是「利」委,無利可圖,往往不為也?!
http://fly543.blogspot.tw/2012/06/padfone-2.html
我舉雙手雙腳贊成酒駕肇事要加重刑責!!不過若要等政府單位主動立法還真的很難,唯有趁『民意可用』的當下,打鐵趁熱的推一把,或許有機會可成案。大家加油吧!!
[img src=http://img124.imageshack.us/img124/4875/mdm0111vj.jpg] 還是喜歡性感、豐厚的嘴唇.......
加我一個,酒駕應該以殺人罪起訴判決,知道酒後駕車有可能導致他人死亡而執意行之,這不是殺人罪審論是什麼,可是立委應該第一個反對。
這個提議很好

但是議員.立委來看可能會找不到文章喔!!

接著01的BOSS要跟議員.立委賭10萬元!!

議員.立委:有種你就贏我.不然明天你網站就不用開了!!

我想BOSS應該會故意輸給議員.立委吧

不然BOSS到時候還要包個幾百萬的紅包
chiang wrote: 是沒有違反版規被移到資源回收區我捐10萬,如果沒有的話你捐10萬如何?
到底是要蓋到幾樓才會有人回應啊?一萬樓嗎?
睡前一推,才會有更好的將來!
沒錯!沒錯!要避免憾事再發生需要多點人醒悟!
酒駕肇事時不時就有新聞報導,沒完沒了,表示現行罰則根本沒有嚇阻效力嘛!
大家真的需要重視此事,再這樣下去難保自己有一天會成為上新聞媒體的犧牲者,到時什麼都太遲了。

在下也同意鞭刑,不讓犯罪者親身經歷痛楚是無法嚇阻犯罪的。
當然最好還是讓犯罪者從新投胎做畜牲,請原諒我說話太重,酒後還想開車其實就等於死一半了。
為了社會安寧與避免波及無辜者,酒駕者還是下地獄反省吧!
一定要加重刑責~~還要依所得加重罰鍰~~

vc0528 wrote:
我不是學法律的, 不...(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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