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也收到高雄市監理所移送法務部強制執行的通知書,說我92、93年的燃料稅未繳,但此車早已報廢多年,七、八年後才說我欠稅,我如何查證呢?又如何得知會不會是監理單位電腦錯誤?過完年就收到催繳通知,真的是,政府沒錢又開始向人民A錢了。直接上交通監理網申訴了,欠稅繳前天經地義,但我印象中並無欠稅狀況。
babyfish0226 wrote:我今天也收到高雄市監...(恕刪) 我記得車輛要報廢,必須把所有欠稅、罰款結清才行。你既然可報廢,理當沒有欠稅,可依此申訴。我只能說,這個政府的顢頇無能,在這裡充分反映。為了某些利益團體選票,燃料費不敢隨油徵收。道路狀況一塌糊塗,難怪某些大陸人敢笑我們是假民主。這些大陸人雖然可笑,但說的話也頗切中要害。還有,燃料費只是一種規費,而不是稅款。
pankang wrote:我記得車輛要報廢,必...(恕刪) 我印象中也是報廢前已經繳清所有稅款與罰單,不過不同的是,我認為的報廢和監理站的認知不同,差別在我牌照一直沒繳回監理站,監理站說沒繳回就不算正式完成報廢,所以自然還會產生燃料稅的費用,而牌照自動註消是因為牌照稅沒繳,而這點在交予民間代為處理車輛報廢後好幾年我才知道。另外,我記得幾年前也收到相同的催繳通知,後來申訴成功不需要繳,結果似乎上次申訴後監理站仍未註記不需繳納,反正隔幾年就寄一次,還真的是能騙就騙吧。
ytsai4108 wrote:這是兩回事.那我們這...(恕刪) 過了十年才催繳,誰還記得當初有沒有繳?而且如果是惡意不繳,怎麼可能只有一年沒繳?況且這中間驗車,換照都沒問題... 這到底是行政機關的問題還是小民的錯?? 讓我們看下去!
babyfish0226 wrote:我印象中也是報廢前已...(恕刪) 你這樣的情形,確實不是真的報廢,你只是把車送到民間報廢廠,然後取回大牌,要等牌照真正繳回才算。不過你如果保留報廢憑據,追繳燃料費、牌照稅,可以計算到你送報廢廠為止,多少可省一筆錢。假如你是受薪階級,你這筆錢可能省不了,法務部會發函到你的公司強制執行。
申訴後很快的今天就收到監理站的通知,說報廢時確實已繳清所有稅款,所以後續的徵收部分會直接幫我處理,所以自己的權益該爭取的還是要爭取(雖然只有1,800元),至於車牌,看來也是要找時間繳回以免再衍生莫名的情況出來。
babyfish0226 wrote:申訴後很快的今天就收到監理站的通知,說報廢時確實已繳清所有稅款...(恕刪) 所以證明政府機關根本就是亂槍打鳥!一千個裡面應該不到十個會把收據留十年吧?政府沒錢就亂追"稅,費",反正才1,800... 寄個十萬份通知,大概有8萬位小民乖乖的付錢... 國庫馬上進帳1.44億!!不繳的話,就強制執行!了不起申訴後,免繳! 政府也沒損失...比詐騙集團還好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