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C wrote:
真的很難想像:
1. 怎麼樣的政府(立法機構)可以忍受每年 "意外"死亡3千個人民,而不積極找出防制手段???
2. 怎麼樣的人民可以忍受每年 "意外"死亡3千個親朋好友,而不自我覺醒,並積極要求政府找出防制手段???
國內的宗教團體,除了花錢賑災外,要不也積極來 "拯救" 蒼生??
這種事情,政府能做的事情非常有限,尤其在台灣這種環境。
怎說?
政府不是有交通法規嗎? 怎麼能說政府沒做事?
政府有執行法規,但還不是成天被罵?
超速被拍照,就是有人會「上網質疑警察能不能用拍照取締」。
旁邊明明有停車場,就是有人要貪小便宜停紅黃線,然後被開單才用各種理由抱怨?
明明路上一堆計程車,就是有人偏偏要酒駕,被抓到就惱羞成怒找警察麻煩?
還有一堆「深受人民愛戴」的「民代」會幫酒駕者出聲,甚至還找警察麻煩?
沒有嗎?
現在會不會覺得這些「違規者」很丟台灣人的臉?
現在會不會覺得這些「民代」應該被選民唾棄?
還是仍然認為警察都是賊?
總是躲在暗處找人民麻煩?
直到現在,我還沒看到一個「為酒駕者出聲」「幫人民銷罰單」或「攻擊警察」的「民代」,被任何選區的選民所唾棄。 更誇張的是,這些「民代」,「立委」與「議員」,甚至還可以躺著選就選上。



今天政府可以做更多事,可是人民也必須要遵守,也必須要願意遵守。
比方說,
如果政府決定禁止機車,請問人民願意遵守嗎?
如果政府將各式各樣的罰款加10倍,請問人民願意遵守嗎?
不用說人民了,光是目前檯面上的所有「政客」,會有哪位不出來砲轟?
話說,有人知道「政客」與「政治家」的不同嗎?
簡單來說,「政客」就是眼光淺短,只為自己選票而努力的人。
而台灣有多少真正為人民著想的「政治家」?
以目前的狀況來看,我可以說,『無論藍綠,只要唸得出來名字的,幾乎通通都不是』。
『NO,你腦海中浮現的第一個名字也不是』。

好了,不用說政客了,那個扯太遠了。
上述兩條「假設性」的法案,光是這樓就會有多少人出來砲轟?
你要不要我幫忙想幾個「可能」被提出來的理由?
「不知人間疾苦」
「台灣民情不適用」
「造成不方便」...
「我騎車上班比坐公共運輸還快」...
「好膽去禁止汽車啊」...
... 等等。



回題,
而已經存在的交通法規,在台灣根本是廢紙一疊。
光是「紅燈停,綠燈走」這個最基本的行車規則,在台灣就可以吵成一片。
上次討論這個問題,居然還會有人質疑,「你到懂不懂紅綠燈的真諦?」
而他的言下之意就是「沒人的時候,紅燈是可以闖的」。
難道沒聽過在台灣某些地方,「紅綠燈是參考用的」?
我們甚至可以開一棟樓來討論「紅綠燈的功能」。
而我相信不用多久,一定會被管妹移除。



當人民守法意願如此的低下,任何人都幫不上忙的。
除非你引入新加坡那種嚴刑峻法,硬是把人民這種惡習壓下去。
但是,你認為在無論任何年代,「在野黨」會讓「執政黨」這樣做嗎?
不砲轟才是怪事。
重點是,就算今天引進嚴刑峻法,台灣人目前有多少人會知道自己被「修理」的機率?
還是要等到「被修理」時,才知道厲害?



大大C wrote:
風險 = (發生機率) X (後果嚴重度)
發生機率 可以有各種算法
但 後果嚴重度 應該不用算了吧!!...(恕刪)
其實A1、A2就是將人員傷亡嚴重度限縮在一定範圍囉!
只不過現有統計都是以主要肇事責任者為統計依據!
所以詳細的汽機車傷亡還是無法還原真相!
譬如:
開車闖紅燈衝撞導致其他機車騎士往生,但是主要肇事人沒有死亡,其他往生受害者非主肇事者。
所以車禍並無歸類於A1若汽車駕駛受傷則歸A2!但是這裡面就忽略了其他非主肇事者車輛的人員傷亡統計!
以交通部的統計來看大貨車、大客車A1肇事率極高,而且一旦發生事故,司機及乘客幾乎必定一命嗚呼!
當然A1肇事件數還不包含我上述例子如砂石車肇事撞死人的情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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