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壽,台灣交通事故這麼嚴重

重點不要搞錯 這跟槍械是一樣的
會殺人的是人 不是槍
不管是什麼交通工具 不安全駕馭 人員還是會傷亡
差別在於傷亡的成度 就像沙漠之鷹跟掌心雷
人才是一切的根源
長遠的做法從教育 身教
短期做法 嚴刑峻法 執法確實
等到人民素質養成了 大家出門就會平安多了
真的,贊成。
用路人才是關鍵。
這兩天又一堆騎腳踏車的上新聞... 很慘

民代、媒體不要把執法當搶錢報
亂象會改善很多,大家都安全

唉唉
根本問題在人,到了T型路口或十字路口,車輛毫不減速直接通過,紅綠燈的綠燈只是表示你可以過去,但不保證安全通過,一定要停,看,聽,可惜還是有人沒在理這簡單的道理。
大大C wrote:
真的很難想像:

1. 怎麼樣的政府(立法機構)可以忍受每年 "意外"死亡3千個人民,而不積極找出防制手段???

2. 怎麼樣的人民可以忍受每年 "意外"死亡3千個親朋好友,而不自我覺醒,並積極要求政府找出防制手段???

國內的宗教團體,除了花錢賑災外,要不也積極來 "拯救" 蒼生??

這種事情,政府能做的事情非常有限,尤其在台灣這種環境。



怎說?

政府不是有交通法規嗎? 怎麼能說政府沒做事?

政府有執行法規,但還不是成天被罵?

超速被拍照,就是有人會「上網質疑警察能不能用拍照取締」。

旁邊明明有停車場,就是有人要貪小便宜停紅黃線,然後被開單才用各種理由抱怨?

明明路上一堆計程車,就是有人偏偏要酒駕,被抓到就惱羞成怒找警察麻煩?

還有一堆「深受人民愛戴」的「民代」會幫酒駕者出聲,甚至還找警察麻煩?

沒有嗎?

現在會不會覺得這些「違規者」很丟台灣人的臉?

現在會不會覺得這些「民代」應該被選民唾棄?

還是仍然認為警察都是賊?

總是躲在暗處找人民麻煩?



直到現在,我還沒看到一個「為酒駕者出聲」「幫人民銷罰單」或「攻擊警察」的「民代」,被任何選區的選民所唾棄。 更誇張的是,這些「民代」,「立委」與「議員」,甚至還可以躺著選就選上。





今天政府可以做更多事,可是人民也必須要遵守,也必須要願意遵守。

比方說,

如果政府決定禁止機車,請問人民願意遵守嗎?

如果政府將各式各樣的罰款加10倍,請問人民願意遵守嗎?

不用說人民了,光是目前檯面上的所有「政客」,會有哪位不出來砲轟?



話說,有人知道「政客」與「政治家」的不同嗎?

簡單來說,「政客」就是眼光淺短,只為自己選票而努力的人。

而台灣有多少真正為人民著想的「政治家」?

以目前的狀況來看,我可以說,『無論藍綠,只要唸得出來名字的,幾乎通通都不是』。



『NO,你腦海中浮現的第一個名字也不是』。



好了,不用說政客了,那個扯太遠了。

上述兩條「假設性」的法案,光是這樓就會有多少人出來砲轟?

你要不要我幫忙想幾個「可能」被提出來的理由?

「不知人間疾苦」
「台灣民情不適用」
「造成不方便」...
「我騎車上班比坐公共運輸還快」...
「好膽去禁止汽車啊」...
... 等等。





回題,

而已經存在的交通法規,在台灣根本是廢紙一疊。

光是「紅燈停,綠燈走」這個最基本的行車規則,在台灣就可以吵成一片。

上次討論這個問題,居然還會有人質疑,「你到懂不懂紅綠燈的真諦?」

而他的言下之意就是「沒人的時候,紅燈是可以闖的」。

難道沒聽過在台灣某些地方,「紅綠燈是參考用的」?

我們甚至可以開一棟樓來討論「紅綠燈的功能」。

而我相信不用多久,一定會被管妹移除。





當人民守法意願如此的低下,任何人都幫不上忙的。

除非你引入新加坡那種嚴刑峻法,硬是把人民這種惡習壓下去。

但是,你認為在無論任何年代,「在野黨」會讓「執政黨」這樣做嗎?

不砲轟才是怪事。



重點是,就算今天引進嚴刑峻法,台灣人目前有多少人會知道自己被「修理」的機率?

還是要等到「被修理」時,才知道厲害?



火狐 wrote:
有板友喜歡用統計數...(恕刪)


其實就是承襲2F的統計加上實際數據後用簡單的比較(A1+A2類)
機車登記數多相對佔肇事比例相對就高,但是分開兩族群,自小客車本身的佔比的確是比機車高!


下面再放上歷年的肇事率/萬輛(A1)
看來是有拉近的趨勢,不過因為這邊沒有含A2,不過趨勢同樣可以看出,因為自小客車肇事率下降相對回應2F統計機車佔比就會提高



再來就是歷年各車種的肇事率,相信應該有很明顯的目標了吧!
我想很多大客車跟大貨車駕駛都在隔岸觀虎鬥,肇事比例恐怖的高啊!


billlions wrote:
其實就是承襲2F的統計加上實際數據後用簡單的比較(A1+A2類)
機車登記數多相對佔肇事比例相對就高,但是分開兩族群,自小客車本身的佔比的確是比機車高!


風險 = (發生機率) X (後果嚴重度)


發生機率 可以有各種算法

但 後果嚴重度 應該不用算了吧!!
爛民代真的要用選票淘汰
贊成警察執法嚴格一點,特別針對危險駕駛的部分

不能理解~不守交通規則被抓,就說政府搶錢
不能理解~交通警察在隱密處偷錄違規是不對的行為
不能理解~拿到駕照的人,在路上開車的表現,好像是沒有駕照的人一樣
不能理解~地上畫的線,對某些人來說,好像是參考用的

對於行車安全,希望政府多宣導,行車違規多取締
最後,好行為由自己做起,別低估自己所帶來的善「行」

大大C wrote:
風險 = (發生機率) X (後果嚴重度)

發生機率 可以有各種算法

但 後果嚴重度 應該不用算了吧!!...(恕刪)


其實A1、A2就是將人員傷亡嚴重度限縮在一定範圍囉!
只不過現有統計都是以主要肇事責任者為統計依據!
所以詳細的汽機車傷亡還是無法還原真相!
譬如:
開車闖紅燈衝撞導致其他機車騎士往生,但是主要肇事人沒有死亡,其他往生受害者非主肇事者。
所以車禍並無歸類於A1若汽車駕駛受傷則歸A2!但是這裡面就忽略了其他非主肇事者車輛的人員傷亡統計!

以交通部的統計來看大貨車、大客車A1肇事率極高,而且一旦發生事故,司機及乘客幾乎必定一命嗚呼!
當然A1肇事件數還不包含我上述例子如砂石車肇事撞死人的情況喔!
提高罰款金額,到時候又說政府搶劫

不按照規矩把車停在停車格內,喜歡停紅線

怎樣人民都有理由,政府無能,深怕媒體報導 ,國家搶錢?

這樣台灣怎麼會好?

稍微學學新加坡吧 ,台灣長期公權力低落

亂世必用重典,提高罰金,多多從學生時期宣傳遵守交通規則與道德心

台灣才會更好!!!!!!!!!!!!!!!!!



媒體真的也是亂源之一,曾經聽到新聞記者說政府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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