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aman99 wrote:
這三個方案的總收費一定會比現在的多,因為短程沒經過收費站的車也收費的話,肯定總收費多一大筆。
很粗略的估一下,10台車大概有4台車是短途沒經過收費站,如果連這4台車也要收錢,總收費至少多個15%。
以下為交通部的新聞稿
2.要執行這一政策,在國道總收入維持不變的前提下,其必然後果就是過去不付費用路人,必須開始負擔部分費用;而中長途用路人則可因此而減輕過去交叉補貼的部分負擔。目前高公局所提出的三個方案,對於過去不用付費的用路人,每旅次平均增加10.2元到18.6元;而對於過去付費的用路人,則每旅次平均可省47.9元到20.1元。所以,從宏觀的「統計平均數」觀點,這些方案都有它一定的立論基礎。
http://www.motc.gov.tw/ch/home.jsp?id=14&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1210090003&aplistdn=ou=data,ou=news,ou=chinese,ou=ap_root,o=motc,c=tw&toolsflag=Y&imgfolder=img/standard
所以政府是不是應該出來說明,這三種收費標準的計算方式(或預估收入).
方案一是最公平的,但收費金額是不是該說清楚講明白?
上班
路段1: 國道3,從瑪東系統到土城,單程 (里程數:40公里)。
總里程數:40公里
方案一 【一段式收費】 33 元
方案二 【兩段式收費】 30 元
方案三 【三段式收費】 24 元
下班:
路段1: 國道3,從中和到汐止系統,單程 (里程數:25公里)。
路段2: 國道1,從汐止&汐止系統到八堵,單程 (里程數:8公里)。
總里程數:33公里
方案一 【一段式收費】 27 元
方案二 【兩段式收費】 23 元
方案三 【三段式收費】 16 元
基本上選方案三,我的支出與現在沒甚麼差別!!

如果到時候計費方案可以類似電信月租費自由三選一的話
我要選方案三

總之我認為最好的是就像電信月租費提供多種計費方案
高速公路通行費也可以提供至少三種,讓用路人自由選擇有利的方案

這是完全可行的!!
(而且這個搞Billing比電信的Billing單純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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