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hell2003 wrote:以後殺人要記得先練好...(恕刪) 是先喝酒拿刀殺人 和 正常狀況下開車撞死人 都有可能依殺人罪判刑刑法271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喝酒再開車撞死人刑法185-3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殺人...首選一定是酒駕殺人比較划算啊就算判最高十年有期...五年後表現良好就可假釋五年換一命...CP值超高(誤)
http://tw.news.yahoo.com/%E9%81%AD%E9%85%92%E9%A7%95%E6%92%9E-%E7%88%B6%E5%BF%8D%E7%97%9B%E6%8B%94%E7%AE%A1-%E5%A6%B9%E9%9A%A8%E5%85%84%E5%8E%BB-213000586.html
酒駕一律先凍結財產, 如果可以再進一步, 提出1/2財產歸屬被害人!酒駕沒出事, 九萬太少, 下回累計x2 , 18萬, 再抓到再x2....罰金充公專款支付, 因酒駕受害人得不到賠償的!檢舉酒駕,檢舉人得款罰金1/3,員警處理得當,記功嘉獎紅利績點,這樣就會有人沒事等在喝酒場合當抓耙子,員警收到檢舉可以快樂的出動攔檢!警察也可以下班後兼差, 因為叫同事最快! 哈對被害人和家屬,雖然不認識,但心裡頭很酸! 我也是有小孩在成長中的, 那種痛不是用錢可以換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