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jolin wrote:
同意MiniKuki大
樓主希望浪漫滿屋加強員工教育
應該直接找老闆提醒工讀生
而不是註冊一個帳號來01發言
現在人是怎麼了?
開板的射後不理,特地註冊新帳號,我合理的懷疑她知道01有記者會挖新聞,故意要給店家難看!
事實上,東森等也跑過去採訪了,看店家的回覆也蠻無奈的!
yu_ping1129 wrote:
2012-11-24 16:25 #5
回覆文章私人訊息引用連結載入圖片引言收藏回報
我想請問大家看圖片中覺得那瓶紅酒如果沒有喝完可以拿走嗎? 後面那兩顆氣毬可以拿走嗎?
我個人是覺得可以
所以對我來說那顆裝飾品本身不是房間內的標準配備,而是因為我們加訂的關係而有的,所以他們對我的感受相同於那兩顆氣毬跟紅酒,
但是因為酒喝完了,氣毬太大所以都沒帶走
而我想帶走尚能用的東西,是臺灣人不浪費的習俗,我想各位不用裝的很高尚好像自己沒做過一樣吧?!
而我想這篇文章重點在員工態度,難道現在員工態度就可以用這種興師問罪的態度嗎?
我不怕她告我,要告我還很開心,因為可以把事情鬧更大^^
我希望大家知道他們處理事情的態度這樣!!
再者,今天並沒有否認我沒錯,並且我也道歉了,但他們的態度似乎不得體,不是一個服務業該有的態度,要告就去告,弄得人盡皆知不是更好?
最後,上面三位回覆者,身為員工的你(妮)真的這麼認同自己的服務態度嗎?
不知者無罪,我在法律上站得住腳的,不是嗎?^^
我想我很中立的說出事實,但是看者似乎卻不中立呢^^
n700324 wrote:
這個案例的重點就是在"婦人對該行為亦有認識態度卻毫無悔意"
yu_ping1129 wrote:
2012-11-24 16:25 #5
回覆文章私人訊息引用連結載入圖片引言收藏回報
我想請問大家看圖片中覺得那瓶紅酒如果沒有喝完可以拿走嗎? 後面那兩顆氣毬可以拿走嗎?
我個人是覺得可以
所以對我來說那顆裝飾品本身不是房間內的標準配備,而是因為我們加訂的關係而有的,所以他們對我的感受相同於那兩顆氣毬跟紅酒,
但是因為酒喝完了,氣毬太大所以都沒帶走
而我想帶走尚能用的東西,是臺灣人不浪費的習俗,我想各位不用裝的很高尚好像自己沒做過一樣吧?!
而我想這篇文章重點在員工態度,難道現在員工態度就可以用這種興師問罪的態度嗎?
我不怕她告我,要告我還很開心,因為可以把事情鬧更大^^
我希望大家知道他們處理事情的態度這樣!!
再者,今天並沒有否認我沒錯,並且我也道歉了,但他們的態度似乎不得體,不是一個服務業該有的態度,要告就去告,弄得人盡皆知不是更好?
最後,上面三位回覆者,身為員工的你(妮)真的這麼認同自己的服務態度嗎?
不知者無罪,我在法律上站得住腳的,不是嗎?^^
我想我很中立的說出事實,但是看者似乎卻不中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