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morlu wrote:
嘗試了位在台中市青X路的新館子"XXX麵"~
經過幾次覺得它店名、招牌、裝潢都在學大墩XX街的排隊名店"天XX麵"~
不過還是懷著嚐試新店的心態走了進去~看到菜單第一眼,有傻眼的感覺.....這....這...根本是大雜彙麵店~
Menu裡面有日本的九州拉麵~咖哩飯啥的,也有台灣fu的肉絲乾麵~麻辣乾麵~
更有 港式蘿蔔糕~蔥油餅~還有一般麵店常見的滷菜~海帶、豆乾...貢丸...等
這...真的有點傻眼!感覺是間四不像的麵店
心裡看著看著OS[要學XXX麵也學像一點吧~竟然來個大雜彙+_+]
最後看了看只點了簡單的肉絲乾麵......
店裡煮麵請的都是學生打工仔在煮...看了我就心頭有點冷.....擔心我的麵不知道好不好吃.....(不像天天見麵裡面都是師傅的fu..)
等了又等.....麵終於上桌,第一筷肉絲先放入口...火上來了!!!!!
肉絲竟然是冷的!馬上叫打工妹來~說肉是冷的耶~於是妹妹就把麵拿進去給煮麵區的打工仔~
就看見打工仔把肉往水裡燙了燙後再端出來後~試圖跟我做解釋,但他的解釋令人更不爽:[不好意思,因為我們肉
都是先"炒"好放旁邊當備品,如果你下次要吃熱的肉可以先跟我們講~
我臉一沉,心裡"XX勒!我來要吃熱的肉還要先跟你講喔!那我要不要先叫你們肉記得解凍再端上桌啊!真夠XX!"而且那肉絲明明是用"燙"的~你還跟我說"炒"好放旁邊!爛店一枚!一肚子氣!
真的很爛又沒品質的一家店!! 打死我都不會再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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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morlu wrote:
好恐怖喔~現在才知道...(恕刪)
無關乎01也無關乎白色恐怖,
法律就是如此,網路散播對店家損壞名譽之言論,店家可對其發表人採取誹謗告訴,
講壞的當然可以講,但講之前你要先仔細想一想,萬一被提告,除了口頭描述很難被法官採信,你手上又握有多少證據。
這案例已經發生過無數次了,精明的網友就算po文也不會指名道性,要不然就像這篇有照片為證點我。大家只是好言相勸,不要等真正收到了存證信函或傳票,才發現為自己招惹到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