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多麗亞酒店 No 168 prime 牛排館吃完飯, 中了急性腸胃炎, 業者滅失了檢體, 又要消費者提供食病間的具體因果證據, 請問消費者要如何損害請求?

mutsu wrote:
要先有一些觀念,才能...(恕刪)

感謝您的回覆~我認為且慢將他看做是取暖文或抱怨文,在台灣所有的消費者都是業者食品創意作品上的白老鼠,而腸胃的立即反應正好是最好的試劑與把關者,(想想產品上市都要經過繁複不斷的壓力測試,何況乎是食品,吃了有問題就說是個人體質,而拒絕使用一級證據來證明自己清白,而食品新創的安全真諦,不就是應該是先求不傷身體,再求美味嗎?吃不慣某種程度就是問題了,所以,當場我也問了代表,什麼人才吃得慣,可以讓我挑餐廳時就能知道嗎?)為何你不能把他看做是一種正向的集思廣益,或許以後你也會遇上了,而藉由此討論了解到如何避免檢體被滅失,而造成武器不對等或理解到為何業者總是發誓自己食安把關是最高標準,但最後連媽祖都不給他鑽轎底?
本身這題目的物理限制就在那,因為我們都不是在處理這些事,沒這方面經驗,酒店跟任何一位消費者,不管人數多寡,都是處於武器不對等,所以我才要尋求看要如何突破這盲點,當然,我們也可以立刻投降,另一個是酒店知悉這件事還沒失檢體,這邊酒店就有問題了,衛生局是可開罰的,並非是完全沒問題,是真實存在的
且如你所說,各種病菌即便有長潛伏期的,但表面的病徵基本是不同的,一級證據無法取得,也可尋求二級證據,如同我之前提到的,我跟我老婆都沒發燒,這是有第三方病歷紀載的,依病徵還是可以推論是哪幾種的! 所以醫生才為據以判斷這是感染型腹瀉,並非病毒型,主因還是病徵上會不一樣,且現代型訴訟,只要舉證廠商瑕疵,仍是有機會勝利的,不一定要鐵證,不然,業者也可以反駁說,你要先證明那些蟲跟這些蟲,是具有親子血緣關係,這不過是我一開始落入了酒店方的一個陷阱,因為他們相當明白這中間有很大的模糊空間可灰,這就是隱性證據難以證實下的一種方法,明白的說,只要舉證這業者明顯違規,其他的證據也就無足為道了
且如依你的見解,任何一家酒店只要在第一時間,直接滅失檢體讓大家死無對證就好了,食安就通通過關了,而這不就是消費者在這種不平衡的武器間,要求取的真相與突破嗎?
另如同今早與衛生局的討論,食安污染關係複雜,並不一定會集體中毒,熟度,食具,乃至於口杯及附餐前菜的組合都有可能,我之前也問過業者代表,當天有無人點同樣的套餐組合者,基本上是沒有的,所以這很難用吃同樣的便當菜食物中毒,來拿統計數字當證據
而牛排除了採用舒肥法, 應該很難長時間加熱的, 尤其168標榜橡木直火, 更是不可能長時間燒烤

肉品熟成本來就存在風險,環境控管必須非常嚴格,如果是濕式熟成更必須注意。 再者,金黃色葡萄球菌就如您所說,只要食物經手者有傷口就非常容易污染,要培養這隻菌還算容易,但我覺得舉證還是很困難,很難直接證明因果關係(畢竟也過了這麼久)。 但讓我訝異的是堂堂一家高檔餐廳,遇到這種事件的處理方式是這樣! 當初我在北車吉野家用餐,當晚也出現類食物中毒症狀,寫信請吉野家注意食物操作流程與環境,沒想到隔天馬上接到地區主管致電,希望探視並提供醫藥費,當然我是沒收啦,不過光遇到事情的處理方式就給人非常不同的感受,所以我還是願意給店家一個機會!
貝里歐 wrote:
肉品熟成本來就存在風...(恕刪)

其實我能理解酒店方的心態,因為這種餐廳說真的就是吃面子的,讓被請的有被尊重的感覺,真的有沒有好吃,見仁見智,如同酒店代表說的,他們很注重羽毛的,
一旦扯上了食安,除以10可能都沒人去,至於如何維持高檔形象,就各顯神通了
當時我也跟飯店代表說,我去全聯買一盒蛋,吃到第三顆,發現他是臭的,剩的我就用塑膠袋裝著去全聯,但全聯可不會要我證明蛋是賣的時候就是臭的,及證明這些蛋是不是他們賣的? 不是我拿別家的蛋去換的? 何況乎168牛排館還收了近700元的服務費,現場我也反映了牛排烤過頭,外表都焦黑了,其對產品的售後服務,顯然是不如超商,反而,想利用武器不對等,讓消費者知難而退

我是一個在西餐從業約十年的廚師 待過台北國際型飯店也有4-5間 現代烹調這種直火配低烹的牛排館我也在職中..(非維多)
其實我拜讀前文後
其實一般牛肉五分熟中心溫度大概只會到52-55度 為什麼呢 因為還有靜置後的升溫(原理大約跟雞排至九分熟起鍋概念一樣)
所以在烹飪過程中除了表面的梅納反應之外基本上沒有任何滅菌處理
意思是什麼呢?
乾式熟成(安全)低溫烹調的牛肉(生菌數安全內)-拆開後待烹調(暴露危險中)-烹調上桌
通常有機會出問題就在這
酒店方其實就是證據論..說滅證也太主觀..當您用餐完畢後的廚餘在衛生考量下一定是處理掉 付醫藥費跟招待其實在飯店業立場就是先解決客人的不適與額外的花費 是真的單純站在理解客人而不是說出這筆錢就是認錯
證據論也只是單純大公司的流程..我待過的幾間有發生過幾次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其實衛生局 飯店他們會注意的點是有沒有兩組以上客人發生
所以給您的建議 食品面已經無從追究起 可以從當天用餐客人們有沒有一樣反應著手 畢竟吃的起這樣餐廳的不是為錢而是為了正義對吧
追夢小廚TSAI wrote:
我是一個在西餐從業...(恕刪)


中肯, 感謝您專業的回文~
我的初衷是, 我的遭遇, 不就是全民目前在食安上的困境嗎? 全體國民都在食品創新與管理中被當成了白老鼠試驗, 而這些現場不適的反應卻無法被回饋修正, 以提升食安水準 ,只因人數並沒有滿足三人成行,需要強制法定通報的情況,所以,眾多的你我他就成了不被業者鳥採的弱勢者
另一點是, 您可能誤會了, 我說的是滅失, 不是滅證, 我太太於隔日十點, 第一時間通知了牛排館, 這時應該會有兩份與餐點有關的東西, 一份是依法要留存的食材樣本, 一份是殘食, 在與代表協商的過程中, 酒店代表, 一開始對著衛生局協商人員高音量的說, 我們接受著你們的輔導, 抽樣也正常, 這不就表示我們沒問題, 但昨日求證衛生局的結果是, 他們根本沒有拿到相關樣本, 酒店說法, 有點玩資訊不對稱
另我也同意證據論, 但酒店方在要求要消費者提供客觀的食病因果證據時, 應該也有義務要提供殘食與樣本, 或者相關檢示權讓消費者或客觀的第三方查驗用, 如您所說的經驗, 實務上廚房作業很難保留殘食, 但酒店方豈不知他的廚房如此處理, 卻硬要消費者舉證之, 所以我說酒店是在"歡", "跳針",傲慢無禮, 我當時也跟代表說, 如酒店方不配合的情況,下,妳(酒店代表)以消費者的角度及自己的專業, 如能舉證得出來, 我馬上拿一萬塊出來
另就尋找第三受害人一事, 此時, 個資法與客人隱私又很好用了, 本來台東的富邦產險(維多麗亞的公險承保商), 表示說只要維多麗亞願意找到/提供其餘受害人, 這部分理賠將由富邦產險負責後續動作, 但維多麗亞酒店以他是投保人, 發動權在酒店方, 不願發動理賠調查, 要富邦險不用理會我的要求
綜觀以上, 要找到酒店方想要的客觀證據, 又無稽查權, 似乎也只有公權力一途而已
而你所建議的料理的環節嚴謹程度, 確實這部分衛生局也是持同樣的觀點, 稽核的結果就是它有一些食具上藏污納垢的風險,但如不想負責任一樣還是可以說, 這不是具體的因果關係
追夢小廚TSAI wrote:
我是一個在西餐從業約...(恕刪)

正如您所說的,業者連到公辦協商時,都不想協商,按法務局與衛生局的公文,業者理應主動尋求解決,如無效再進行公辦協商,之前因為業者翻盤的原因,我致電了業者代表,想要討論其所回覆給我的內容是背離事實的,業代表示,既然我都申請了二次協商,那就沒有溝通的必要(當政府公文講假的就是了,但我卻把公文當真了),到公辦協商再說即可,然而今天,業代以事情已於mobile01上被公開了,沒有進行協商的必要了,我問了業代這其中有違法嗎? 業代表示沒有! ( ok, 原來這也能當拒絕協商的理由啊,一定要先預設每個人都是有目的的就是了,公開了就沒討論的概念嗎? 難道,拒絕協商就可以脫離責任關係,以及衛生局所查核到的缺失,及牛排烤焦與內裡不熟等具體事實嗎? 何況乎當初要尋求網友協助時,也有先禮貌性的告知業代並取得同意的,更之前談到,也有衛生局官員在旁可資證明,所以,這到底是在演什麼啊? 對於這麼了不起,負責的業者,一句話我都嫌多了,就提供文字紀錄,算是對食安盡點微薄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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