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奇蹟再一炮 "Super Tangent" !!!

一清涼茗 wrote:
繼ipod shuffle後又一巨獻
本尊
分身
屌斃了說


這.............仿的也太沒品了吧!!外觀抄襲成這樣也拿出來賣(不要跟我說分身多了一顆按鈕),還敢寫店面價4200,網路價2990,我不知道這是泡菜貨還是國產的,如果是泡菜貨,因為跟我國籍不同,他們要怎麼仿,怎麼墮落都不關我的事,可是如果今天推出這項產品的事台灣廠商,我就有種恨鐵不成鋼的感慨!台灣難道沒有設計能力嗎?一定要搭大廠的順風車嗎?我不懂什麼設計上的理念,可是我知道彩瓶機這個外觀很明顯是剽竊SONY的設計,這是我很不齒的行為,不要說今天4200特價2990啦!就算今天價錢是420特價299,我也不會去購買-----以下言論因為太過於情緒化,自行刪除-----
會不會罵的有點過頭了
居然還管到通路商了
不想買就不要跟他買呀
又不是逼你一定得買
只要大家都不買,自然就會下架了
越罵越過癮,有沒有超出了版規容許的範圍了呢
一個中文,各自表述
抱歉啊!一時太氣了,所以不知不覺就罵過頭了!可是我真的是認為台灣廠商不需要去模仿別人也會有好的設計產品,真的是希望台灣廠商要爭氣,不要只是想賺錢而無所不用其極
看到這種成品
說真的沒有任何的喜悅
只有很深很深的悲哀......
姑且不論產品相對於"正版"會有多大的"改進"
這都是很不可取的"複製貼上"
如果你家的產品真的比對手強
相信有很多的使用者會支持你們公司產品
不必把外表刻意裝扮的很相似
然後"大家來找碴"似的要大家認為這是不同的產品
...........................................................................
流金歲月難忘憶秋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104/5/8yfb.html
今天有了翻案--iPod蘋果電腦敗訴 茂嘉提一億美金求償

以上
終於出現啦!在下等很久了呢~

士林法院是「排除蘋果提出的侵害聲請假處分!」
不是判決茂嘉勝訴,而且裁決書有寫:

http://210.69.124.221/FJUD/FJUDQRY03_1. … 2%e5%98%89

【裁判字號】 94,訴,1109
【裁判日期】 951208
【裁判案由】 排除侵害
【裁判全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4年度訴字第1109號
原   告 美商.蘋果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Kevin Sau
訴訟代理人 陳和貴律師
      吳婷婷律師
           
被   告 茂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富錦  
訴訟代理人 張澤平律師
      陳鎮宏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排除侵害等事件,本院於民國95年11月21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不得自己或使第三人製造、販賣、運送、輸出、輸入使用具
有相同或近似於如附件一圖片所示長方形造型、圓形五向觸控式
按鍵及全體白色設色之聯合式外觀表徵之商品。
被告不得自己或使第三人就具有相同或近似於如附件一圖片所示
長方形造型、圓形五向觸控式按鍵及全體白色設色之聯合式外觀
表徵之商品,在網路、報章雜誌或任何傳播媒體為廣告、散佈商
品說明書、價目表、商品目錄或為商品說明會、展覽會及其他一
切推廣促銷行為。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四分之一,餘由原告負擔。

但是這是一審時的判決
不太清楚後續結果是如何
確定的是蘋果目前提出的“假處分“再抗告被駁回,
不是茂嘉勝訴,至少一審時不是。
至於茂嘉求償一億美金,只是在喇賽模糊焦點。

另外請網友們注意看這則新聞出處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104/5/8yfb.html
(中央社公關稿平台20070104 10:13:22)
也就是說,這是茂嘉自己提出來的公關稿,他不是新聞!
而且這則公關稿極不尋常的附上董事長分機手機號碼
擺明是來討戰釣魚的,如果有人打電話去罵
搞不好會被反告毀謗或是被拿來炒新聞之類的

還有,請注意把這則討論挖出來的那位網友
用的是新註冊的帳號,但卻知道一兩年前有這麼一個討論串...?
這就不須多說了吧...

總之,茂嘉完全沒有絲毫悔意,仍然在搞
扭曲是非的新聞稿或是惡人先告狀等等那些可笑的方法以為可以改變事實
我衷心為這家公司的員工感到可憐
別的不說,這家公司的產品在市場上仍是沒沒無名毫無起色
搞那些手段就是讓人家笑而已

最後,不求甚解的媒體照例是荒腔走板黑白不分,無奈的很啊

當APPLE nano上市後
一直想找這篇文章
但不知在哪裡

想抒發己見

記得當時有人說
shuffle就是要極簡
搞個螢幕幹嘛?
我才不會買有螢幕的shuffle

沒想到

apple還是順應潮流,在shuffle上面裝了螢幕,
加寬加長之後
改個名字nano上市

然後,不少人仍然極力推崇nano忘了當初對『類似者』無情的批判

說不定

apple就是看過台灣廠商的產品

才想到要在shuffle上面加個螢幕吧?


誰學誰?誰知道?

外國的和尚會念經吧
jwave wrote:
apple還是順應潮流,在shuffle上面裝了螢幕,
加寬加長之後
改個名字nano上市

你搞錯了吧~
iPod nano 是取代 iPod mini,並不是從 iPod shuffle 衍生而來的產品......

你的說法我還真第一次聽到........
iPod shuffle 2 代依舊沒有銀幕呀
而且做的更小了

對於想要有銀幕的人恥笑 shuffle 的無銀幕設計
我覺得每個產品都有定位
一定有那種想要買 iPod,而且不需要銀幕的消費者存在的

另外 shuffle 的銷售量也很不錯
ipod shuffle被抄襲後搞上一個螢幕後被抄襲回去變成ipod nano

隨便啦~
只要大家一直記住茂嘉的爛名聲
只要茂嘉MP3一直沒有任何競爭力(不論功能設計價格都沒有在市場上存在的意義)
一直在市場上銷售不佳無人問津
只能靠抄襲和耍白博版面

就算有人說ipod nano造型是抄他老姐在用的衛生護墊
我也不會在乎
我、我、我只有這一點錢...可以算便宜一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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