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記得是在約2016年2月左右有用
自己的證號申請過台星一個月上網免費體驗.
幾個月前爬本版文章時, 記得有看其他大大提過,
台星現在已放寬到同一個證號每一年皆可申請一次
31日免費上網體驗,而非比照NCC底標的每三年一次.
請問小弟有無記錯呢?
另外, 若我也想要用自己的證號申辦一門台星 免費
大玩特玩 4G 預付卡 (憑台新銀ATM優惠券)
且我確定自己的證號至今都沒使用過此優惠,
也無申辦過任何台星月租型/預付型 門號,
請問與"31日免費上網體驗"的辦理先後順序上
有沒有需要留意的地方呢?
直接去台星直營門市就可以同時一起申辦這兩種優惠嗎?
(若符合申辦資格的話)
先感謝熱心大大賜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