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ype13 wrote:
電信公司不能明說有限速, 客人就不來了.
但是有客人大量使用, 似乎影響到別人, 只好處理了....
廣告寫「追劇沒在怕」(字很大)
意思就是任憑用戶怎麼追劇都可以
如果真有大流量用戶不小心上車了
就應該用"逕行終止服務契約"來處理
目前的作法有點像是趕人走卻還要對方掏違約金
(除非對方跟NCC申訴,才能得到免違約金解約)
913087 wrote:
今年初辦台灣之星學生(恕刪)
bat5 wrote:
行動網路長期下載,就是不合理使用,想申冤主合約都沒看清理解,被限制也是剛好的處置
其他條件有人整理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t=6323245#8108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