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價的違約金都很貴啦!有什麼好吵的?

有網友也說他的 49元挽留方案 (忘記是台哥大還是遠傳的),合約還有一年多,這一次為了台星 188回頭去辦解約,結果違約金比 49元*未到期的月份還要高。

還是那句話,不要用就拒收,或是 7天內退貨。
遠傳的49慰留方案我有1門

原價199-優惠150=49

每月優惠150月租,再送100電話費

提前解約將使用的電信優惠還回去是合理的
liu888 wrote:
難道覺得不合理也不能...(恕刪)


不合理當然可以討論啊
只是合約就已經寫明在那邊
要也是應該申辦前拿出來討論
而不是先搶先申辦後
再事後討論哪邊不合理
(都覺得不合理了還申辦是……?)

再說一開始我回覆robin的內容
是針對他疑惑一個月解約是200還是2200
都已經知道計算方式了
怎麼還會覺得違約金會是200?

另外!請不要隨便就說別人是在護航
並不是沒幫消費者說話就是替業者護航
遠傳49我還留著,以後想凹0月租用。
hm9898 wrote:
我比較怕這樣下去,三雄會被台星併購!

你想太多了!
hjfrank wrote:
你想太多了!...(恕刪)


想太多+1

個人反而覺得台灣之星會因虧損太多
反而被三雄吞併………
nentendo wrote:
個人反而覺得台灣之星會因虧損太多
反而被三雄吞併………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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