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價的違約金都很貴啦!有什麼好吵的?有網友也說他的 49元挽留方案 (忘記是台哥大還是遠傳的),合約還有一年多,這一次為了台星 188回頭去辦解約,結果違約金比 49元*未到期的月份還要高。還是那句話,不要用就拒收,或是 7天內退貨。
liu888 wrote:難道覺得不合理也不能...(恕刪) 不合理當然可以討論啊只是合約就已經寫明在那邊要也是應該申辦前拿出來討論而不是先搶先申辦後再事後討論哪邊不合理(都覺得不合理了還申辦是……?)再說一開始我回覆robin的內容是針對他疑惑一個月解約是200還是2200都已經知道計算方式了怎麼還會覺得違約金會是200?另外!請不要隨便就說別人是在護航並不是沒幫消費者說話就是替業者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