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不會為了沒多少錢的線
打沒價值的法律戰 不符合效益
一趟法律成本 應該夠付一大堆線的錢了
一堆欠費幾千 幾萬的 能討回 還比較實在

倒是標題 直接出現在01首頁 熱門NO1
有破壞到名聲 應該比較容易觸動遠傳敏感神經
gigimmg wrote:
重點是他的電是吃誰的(恕刪)


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樓主沒有查證也沒有執法機關作證就私自破壞,
就算那隻強波器偷接電也要請台電人員出示報告證明你家確實有「不尋常的用電」。

而且如果真的是強波器,
只要看那隻強波器的天線最後是走到誰家;那電就是吃那戶的不會吃到別人家。

再來樓主有說它裝的地方是整棟樓共有的,
並不是真的屬於樓主家的財產


極簡風 wrote:
應該不會為了沒多少錢...(恕刪)


你說的沒錯,
損害到一間公司的名稱;我是老闆也不會放過他,
它標題就指名道姓的說遠傳偷、入侵,
討拍被網友打臉就開始改文
yang049 wrote:
謝謝提醒 如果自家被...(恕刪)


樓主除了改文外連個基本照片都沒有就自行認定【被 遠傳電信 偷侵入】??
安裝地點是公有還是共有樓主有先確認過嗎?

為何你說你家被侵入?你有看到遠傳安裝人員未經你允許入侵你家?你怎確定那東西是遠傳?

坦白說你下的這個標題我是遠傳法務真的會找你...,還是我幫您截圖轉給遠傳?順便告訴他們說我因為你的這篇文章導致我對遠傳這企業的商譽感到非常質疑與不安!!因為【被 遠傳電信 偷侵入】這個標題實在讓人恐懼....
yang049 wrote:
謝謝提醒 如果自家被(恕刪)

幫樓上一些朋友分享一些觀念
管區警察只是執法人員,非法官.除非事證明確且違法現行犯,
才有權依法處理.這種羅生門民間糾紛是無權處置.所以找管區完全沒用

公共柱屬於自己和鄰居公同共有.相互有權協商處置.
當下鄰居就算聲稱不是他們也沒關係.
後續處理方式以下最恰當

正確處理模式:
1,尋求當地鄰里長現場會勘狀況,鄰里長縱使無法處理,實質公證人也有其法律效應
(日後有問題法院上可請求法官傳喚林里長做舉證用)

2,鄰里長現場詢問鄰居,此所有物是不是鄰居的,如鄰居說沒有.
現場當鄰里長和鄰居的面,將預備列印護貝(防水用以防一個月內有下雨)好的公告
(人,事,時,地,物五大要件加入公告內容),張貼在旁邊明顯處.
並拍照存證 (相片內要有時間標註,這點超重要)

3,內容範例 :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門前一只不明電子設備,
未經屋主本人及其鄰居同意私自裝置,
恐造成火災或其他住宅種種安全疑慮.
建請於(環保機關依廢棄物清理模式或 警察機關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12條第4項規定)109年12月15日前一個月內拆除並回復原狀,
如未處理,逾期屋主將會協助拆除.勞請體諒配合.
109年12月15日 蔡XX

PS:法條是死的,人腦是活的.實務經驗才是關鍵.法律只保護懂法玩法之人,不保護好人或壞人
雅士迪 wrote:
幫樓上一些朋友分享一(恕刪)


👍🏻
正確答案
這一帖是很好的法治教育帖
是一個很好的範例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par3838 wrote:
樓主不一定是劣勢
遠傳說不是他的,鄰居也說不是他的
(能有錄音是最好)
(恕刪)


樓主講是「屋簷」,我也搞不懂是什麼,

透天厝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號稱有院子的「透天別墅」可能會有「屋簷」。

另一種是有「騎樓」的「透天店面」,雖然騎樓大多被屋主佔用…,但需可供公眾行走,騎樓沒人講成「屋簷」吧?

若是在有院子的「透天別墅」屋簷,樓主剪電線理所當然。

但現在建案形態有很多種,透天店面也照樣可能有屋簷,到底哪種還是很難說。

若這個強波器是遠傳裝的,就算是透天店面,只要涉及共用,被樓主剪掉電線之後,頂多再跑一趟換個位置重裝而已,業者也不敢告人啦!
RentHA wrote:
樓主講是「屋簷」,我(恕刪)


一般透天厝和鄰居共用的共同壁
節省建築成本增加建物空間一起蓋的牆壁.發文朋友可能不清楚,
拿屋前和鄰居共用牆壁上梁柱來做稱呼.公有柱

會不會吿,不是我們說了算,多做好自我保護機制小心處理才是王道
如果人家要告你毀損,我只能哈哈
yang049 wrote:
謝謝提醒 如果自家被(恕刪)


別怕啦
減掉一條家裡無名電線
誰知是別人的,又不是破壞設備
這種已侵門踏戶的事,電信業者理虧不敢亂來的
一台疑似強波器的裝置 被加裝在頂樓上 就要破壞掉 這有點 .....

這台強波器 可能是很多人 都很希望能加裝在自家裡的裝置 就這樣莫名的破壞掉 有夠可惜

就跟前陣子的新聞一樣 一群里民 不希望里裡面裝 基地台 結果 電信公司全拆了後 反而沒有訊號

在那.....最後還不是裝上基地台了

又是一個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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